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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牢饭”的检察官
目前仍在石河子监狱服刑的罪犯杨建武(化名)说,“张检察官从不像外界有些人那样用憎恶、厌恶的眼光看待服刑人员,他和蔼可亲,跟我们没有距离感,切实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他像亲人、朋友,我们有事愿意向他倾诉。”
在服刑人员的眼中,张飚是一个没有“架子”的检察官。他的这种品质也让同事们印象深刻。
曾经的一次经历,让张飚印象深刻。在监狱,按规定检察官要与监狱干警一起吃工作餐。但是,在一次巡回检察时,张飚却吃了“牢饭”。
“服刑犯人的饭菜多得很。大盆的菜,馍馍(类似于北方的馒头)成筐装,我们能吃饱就行了。”张飚回忆。这次是张飚第一次吃“牢饭”。
“张高平见到我们吃”牢饭“,以为是监狱的干警刁难我们,给我们难看。”张飚解释道,“其实,监狱的干警叫我们去吃饭了,只是我想吃一下‘牢饭’。当时我的出发点是让工作做到位,吃了‘牢饭’我就知道服刑人员的饭菜挺好,并不像谣传的那样——吃不饱。”
此外,在监狱的巡查过程中,张飚对每一位服刑人员从不以居高临下的态度对待。“如果我们把自己的身份抬高,总是训斥别人,服刑人员的心里话就不愿意和我们说了。”张飚说,“虽然我是检察官,但是我和服刑人员谈话的时候,我们彼此平等,这样服刑人员就愿意把他们的诉求向我说出来。”
有一次,张飚等检察人员在石河子监狱进行巡视检察,一个服刑人员向张飚反映,他调入石河子监狱后,原服刑监狱并未将暂交监狱保管的2000元钱转到石河子监狱。随后,张飚向原服刑监狱发函了解情况,最后将2000元转到了石河子监狱。还有一次,张飚巡视检察时,一名服刑人员反映,他的判决书中的刑期计算有误,给他多算了8个月,希望检察官帮助纠正。张飚立即调阅了有关法律文书,发现原判刑期确实出现计算错误。随后,张飚立即将情况向领导汇报,并建议向原审法院发函纠正。发函后,原审法院很快作出裁定,纠正了原判刑期计算错误。
“我的父辈是中国最基层的老百姓,他们善良、真诚、热情。他们的这种生活态度传承到了我身上。”张彪表示,“即使是在监狱服刑的罪犯,他们也是公民,也有法律赋予的权利,我们就是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