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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文联:“平衡木”上的法律舞者(图)
//www.workercn.cn2014-04-22来源: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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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凳要坐十年冷”

  一个双肩包,一身朴素的打扮,当丁文联走在他熟悉的校园里,看上去还是学生模样。

  4月10日傍晚时分,记者随丁文联来到华东政法大学。这天晚上,他要给华政竞争法研究所的博士生讲课,题目是“互联网相关市场的界定”。

  一双双求知若渴的眼睛,一页页精心制作的PPT被翻过,一个个新鲜的经济学名词被提及,记者发现,在桌子一头深入浅出进行授课的丁文联,俨然是一位学者,对许多前沿性的课题有着自己深刻的理解和思考。

  丁文联的硕士生导师、竞争法研究所主任徐士英教授就坐在他对面,是她邀请丁文联来讲课的。看着自己的爱徒侃侃而谈,她眼里半是欣赏半是欣慰,不禁想起了20年前那个初入校园时的青涩男孩。

  “他第一次来我家,十分腼腆,坐在沙发上一句话也不说,我心里那个焦急呀!”初次见面,丁文联给徐士英留下了一个木讷的印象,但后来丁文联的表现让他刮目相看。“其实他情感很丰富,而且善于思考,学习也很刻苦。他是我的第二个硕士生,现在可以说是我学生中的佼佼者了。除了我们竞争法研究所聘他为特邀研究员,他同时还是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的兼职教授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的特邀研究员,讲课很受学生们欢迎。”

  研究生毕业的时候,很多同学选择了证券公司等热门的职业,“我想做法官。”丁文联对老师吐露了自己的志向,徐士英却一点都不惊讶,她觉得,丁文联沉稳低调的性格,做一名法官再合适不过了。

  1997年,研究生毕业的丁文联进入上海高院民二庭工作。除了办案子,他还承担了大量的调研任务,并保持了自己对法律问题的思考习惯。

  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准备出台合同法的司法解释,到上海征求意见。在座谈会上,丁文联根据自己在基层的调研成果,指出了合同法第51条在立法技术上的不适当。他发现,这一瑕疵造成许多法官根据此条文“误读”了无权处分与合同效力的关系,实际上应该界分两者,无权处分造成的权利归属、变动问题依据物权法等法律规则去判断,合同效力问题则依据合同法规则去判断。他把自己的观点写成了论文,发表在了当年的《南京大学法律评论》上,引起了学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该论文至今仍是讨论无权处分问题时被引用最多的文献之一,而他和一些学者、法官的意见,被吸收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中,也在后来的物权法立法中得到体现。

  “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一句空。”在已经离开法院的同事张凤翔眼里,丁文联就是这样一个甘于“坐冷板凳”的人。从事法官职业17年,丁文联面临过许多诱惑,身边也有许多同事离开法院去从事物质条件更为丰厚的职业,但他始终都没有动心。“他这个人很单纯,与世无争,坐法官这张冷板凳很适合他,他也乐在其中。”

  专著1本,主编著作3本,论文30余篇,3个案例上《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国内较早从法经济学角度研究劳动合同,较早研究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的相关问题,较早提出企业破产程序中人身伤害赔偿债权的优先受偿问题,较早研究国内司法实践中知识产权、反垄断的交叉问题……从这张履历表上可以看出,“坐冷板凳”的丁文联,迸发出的是对法学理论和审判实务研究的高度热情,而且,收获颇丰。

  2006年,从事了近10年民商事审判的丁文联,从民二庭调到民三庭,“跳槽”到了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当记者问他为什么要作出这样的选择时,丁文联说:“我对知识产权审判一直都很有兴趣,而且我需要一个新的领域来‘刺激’一下。”

  这一“刺激”,又是近10年,但丁文联默默耕耘,小有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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