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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画面显示,刘铁男庭审现场痛哭流涕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10日对发展改革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对刘铁男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2年,被告人刘铁男在担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产业发展司司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司司长、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及个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子刘德成收受上述公司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3558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央视画面显示,庭审过程中,刘铁男大部分时间低头不语,对检方的指控也大多没有异议,但在最后陈述中,刘铁男说了整整五分钟,“如果时间能够倒流,应该做两袖清风的心无旁骛干事业的干部,因为曾经的我,我自认为确实是一个这样的人。我的贪腐行为害了我自己,也害了孩子,毁了家庭。”说到此处,刘铁男痛哭流涕,以至于审判长两度提醒其“注意一下情绪”。“在过去的十几个月里,我始终都处在沉痛的忏悔和自责之中。我每每看到起诉书,都在反问我自己,这是我吗?怎么会到今天?每天早上醒来的时候,这是哪里呀?我怎么会堕落成这样呢?”刘铁男最后说。
相同的一幕,也曾出现在刘志军案庭审现场。最后陈述时,刘志军称“感谢党的栽培,感谢办案系统的教育……我放松了学习和思想警惕,本来应该为中国梦、为铁道事业做好自己的贡献,”讲到此处,刘志军几度哽咽,声泪俱下。
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苏顺虎在庭审最后“哭诉”自己出身贫苦农家,一步步走到领导岗位,却在“晚年放松学习,走上了犯罪道路”。他希望获得从轻处理,并称判决后不会上诉。
广州白云区原副区长吴锦明今年5月在广州中院过堂,最后陈述阶段,这位年过半百的男子情绪失控,一度泣不成声。“我从一名领导干部沦为阶下囚,很后悔。我也曾多次抵制过诱惑,可是……我愿意认罪,承担应有的责任。”吴锦明还向法庭哭诉,自己此前整日埋头工作,殊不知搞垮了自己的身体。“我家人总和我说,你这是干活不要命啊!”最后,吴锦明也希望法庭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官员们庭审上的痛哭流涕与台上时的意气风发形成了极大的反差。中纪委网站昨日刊登的刘铁男案件警示录中写到:在与刘铁男共事多年的同事眼里,刘铁男有点像“精神贵族”。平时追崇“倒背手,踱方步,穿布鞋,晃脑袋”的形象,言行中,常把在国家发改委工作当成一种地位和身份的象征。这种高高在上的感觉,让地方发改委领导见他一面都很难。有一次,一位地方发改委主任前来汇报工作,话还没说完,就被他从办公室里给轰了出去。
相关专家表示,痛哭似乎已经形成了落马官员在庭审中一种常态性的形式,面对自己违法违纪的事实,用痛哭进行宣泄。落马官员的痛哭,或有其悔过的一面,或有对现在自身处境的顾影自怜,也有一些以“痛哭”求轻判的表演成分。
法律专家表示,庭审中的自辩和最后陈述,都是法律赋予被告人的权利,一些官员采取“辩解、忏悔、痛哭”策略,希望获得谅解或轻判。但只要证据链条足以证明犯罪事实,法院仍会根据证据链作出公正判决。
廊坊市中院判决书就指出,刘铁男在办案期间结合自身教训,为从制度设置的源头上预防犯罪,警示他人,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属于认罪、悔罪的具体表现,不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立功情形,不构成立功。综合新华社、央视、新京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