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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总规定:市(州)总工会需配公职律师
//www.workercn.cn2014-09-05 07:59:10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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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总工会下发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规划 本报讯(记者 郝勇)9月4日记者获悉,省总工会日前下发《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规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未来3年加强工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总体目标,其中,到2016年底,市(州)总工会原则上要配有1名工会公职律师。据悉,这是近年来省总工会首次专门针对加强法律人才建设制定量化目标。

  《规划》提出到2016年底,全省工会法律专业人才总量有较大幅度增长,基本建立一支适应劳动关系市场化、法治化、社会化要求的工会法律人才队伍的总体目标,并分别制定了工会公职律师人才队伍建设、工会法律工作部门人才队伍建设、工会法学学历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3年目标。包括:加强法学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到2016年底,全省县以上各级地方、产业工会法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法学学士以上学位在编工作人员达到200人。引进、培养和聘请一批高层次、高素质、复合型的工会公职律师或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律人才,到2016年底,全省县级以上地方、产业(局)工会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0名,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及时申领工会公职律师证;市(州)总工会原则上要配有1名工会公职律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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