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高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广东“工会律师”调解劳动争议受欢迎
//www.workercn.cn2014-11-04 07:13:26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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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个地级市相继成立律师团 逐步覆盖市、镇、村、企业四级
【全面提高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广东“工会律师”调解劳动争议受欢迎
中工网讯(记者叶小钟 实习生罗仪馥 通讯员梁嘉欣 罗俊斌)“感谢你们及时出手相助,我相信工会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10月27日,刘先生拿着一面 “合法权益的捍卫者” 锦旗专门找到广东肇庆高新区总工会主席曾繁明真诚地说。
今年7月份,在该区工作的刘先生夫妇与所在公司发生纠纷,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了与他们的劳动关系,高新区总工会随即介入,区工会律师协调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刘先生也获得相应的工资和补偿。这是广东工会发挥“工会律师”作用、依法维护职工权益的最新一例。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黄业斌明确表示,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工会出台《关于试行聘请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律师担任企业工会法律顾问的工作制度》,全省聘请1402名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律师担任企业工会法律顾问,定期或不定期下企业普法或进行法律援助,调处企业劳动争议,化解劳资纠纷。由省总联合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每年考核监督,听取企业、企业工会和职工意见进行评估,奖惩有别。律师费用津贴1万元/年,费用由省总工会承担。
据悉,广东21个地级市相继成立律师团,推进服务向基层延伸,在职工需要的时候积极发挥作用。其中,中山市总工会整合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资源,完善覆盖全市的市、镇、村、企业四级劳动争议调解网络,广泛开展“工会律师进百企”、法律服务直通车、工会律师接待日、建立法律服务站等活动,近5年来成功调解劳动争议2.8万宗,接待职工来电来访9388宗,涉及职工9564人次,为职工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400多万元。
编辑:郭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