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王伟 通讯员周杨 王槐艾)前不久,地处江苏省高邮市汤庄镇的扬州恒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名60多岁的超龄员工,在上班期间不小心摔倒,经抢救无效死亡。高邮市人社局与保险公司一起开辟绿色通道,快速进行工伤认定,承保的中国人寿高邮支公司在7个工作日内将赔付款53万元送到该员工家人手中。
近日,恒通公司特地制作了一面写着“风险无情、保险有爱,超龄项目、理赔快捷”的锦旗,送到了高邮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感谢人社部门的创新好政策帮了企业大忙,解决了超龄员工个人工伤无保障的难题。
高邮市民营经济活跃,劳动密集型企业较多,企业大多分布在乡村,用工需求量大,企业留用、录用60岁以上人员的越来越多。去年6月,高邮市人社部门在对全市各乡镇、园区用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时发现,企业超龄人员人数在5000人以上。而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现行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能参加工伤保险。由此,一旦发生工伤事故,超龄人员无法获得经济赔偿,常常产生纠纷。
如何解决这一难题,保障超龄人员的劳动权益,降低企业用工风险?高邮市人社部门在多次组织人员深入企业调研、掌握一线情况的基础上,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邮支公司商议,以增设险种的方式,通过用人单位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邮支公司投保,以分散用人单位聘用超龄人员的用工风险。今年初,高邮市率先出台了扬州市首个《用人单位聘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方案》,方案规定,在高邮市区域范围内用人单位聘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在继续就业期间,其工作所在单位应为其办理商业工伤保险。按照2019年的缴费标准,企业为超龄人员每人每年缴纳600多元,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最高可获得60万元赔偿。
高邮市创新引入商业工伤保险,解决超龄人员工伤待遇问题,降低了企业用工风险,保障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就业期间的权益,深受企业和超龄劳动者的欢迎。据统计,今年,该市已有135家企业为2500余名超龄就业人员缴纳了商业工伤保险。截至目前,共认定超龄人员工伤、工亡23起,支付工伤保险费78.6万元。
扬州恒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有了超龄人员工伤保险,企业在招收超龄人员时免除了后顾之忧,如今厂里的50多名超龄人员全都购买了商业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