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新闻讯(记者 杨雪)4月14日,吉林省总工会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试点工作第一次协调会。省总工会副主席祝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于兵出席会议。会议决定,“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将在全省铺开,此举标志着吉林省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进一步推向纵深。
“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是吉林省总工会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共同推动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的生动实践。自2017年吉林省总工会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签订《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争议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启动“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以来,已在长春市朝阳、南关和绿园三个区级基层法院进行了试点,设立了职工法律援助窗口和劳动争议调解室,工会委派专业调解员入驻。截至目前,仅省总工会指派的调解员在法院成功调解劳动争议案件共188件,解答法律咨询6503件次。
本次会议,双方就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工作意见》进行了深入商讨,总结了双方在长春市基层法院试点三年来的经验,就全省全面试点工作研究了更具指导性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在诉调对接平台、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诉调对接流程的优化以及调解协议履行机制的完善等八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规范和落实意见,确定了时间表,划出了路线图。
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将吉林省列为推行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试点。各市县总工会积极主动对接同级法院,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吉林市总工会与吉林市中院联合印发《关于劳动争议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会和法院共同建立对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辟困难职工绿色通道;白城市总工会与白城市中院建立全省首家市级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
“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平台,将大量案件通过诉讼外解纷机制予以分流化解,通过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审判质效、降低劳动者维权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在全社会形成多层次多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进一步彰显了工会在参与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