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习时政看点工事全总工会评论权益视频财经企业就业民生国际军事理论汽车健康人物书画摄影旅行文化公益教育娱乐体育

中工工会

劳动维权

全总领导

王东明 全国总工会主席

陈 刚 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张少琴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翁杰明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晓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谭天星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江广平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王少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李晓钟 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马吉孝 青海省政协副主席、省总工会主席、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房建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魏地春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马   璐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候选人

郭明义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巨晓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高凤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茂华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组织部部长

许山松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邹 震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法院+工会”协商化解劳动争议纠纷

——西安市莲湖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试点工作启动

2020-05-18 08:22:54 来源:陕西工人报

  陕西工人报讯(王亚平)5月13日,西安市莲湖区总工会、莲湖区人民法院联合召开“劳动争议案件诉调对接试点工作联席会”,启动莲湖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试点工作,并为“莲湖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调解工作室”揭牌。

  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就是整合法院和工会的工作优势,在法院设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共同开展劳动争议案件诉前、诉中调解工作,将法院“诉”的权威性、规范性和工会“调”的便利性、非对抗性结合起来,形成合力,有效预防协调、协商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共同推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联席会上,莲湖区法院院长刘群、区总工会副主席张育军共同签订了《莲湖区总工会、莲湖区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诉调对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并向3位调解员颁发了聘书。

  莲湖区法院刘群院长认为,诉调对接工作既能减轻劳动者的诉讼成本,又能及时化解部分社会矛盾,同时还减轻法官案件数量多的压力,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他希望通过与工会的合作,把法院的办案理念、办案机制更好地传达给劳动者和诉讼当事人,区法院将举全院之力进行试点,并力争走在全市乃至全省前列。

  莲湖区总工会副主席张育军表示,建立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机制是新形势下多元化化解纠纷争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长效”机制,在我国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开展此项工作意义深远。区总工会将全力配合法院做好此项试点工作,并严格按照市总文件要求,提供经费保障,节约司法资源,确保试点工作在莲湖区取得圆满成功。

  今后,对于莲湖区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纠纷类案件,法院认为属于调解范围且适宜调解的案件,经当事人同意选择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的,法院通过委派调解或委托调解形式,由“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员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调解员按照流程制作调解协议,登记备案,双方当事人可申请司法确认,或申请由区法院立案后出具调解书;若调解未成功,调解员将相关案件材料退回至原委托审理部门,由审理部门继续依法审理该案,区总工会、区法院联手最大限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编辑:葛文琦

图片新闻

热点专题

深度报道

职工之声

新闻日历

新闻排行

友情链接

中华全国总工会 | 中国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网 | 中国工会权益保障网 | 全国工会社会组织工作信息平台 | 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网 | 中国工会普法网 | 中国工会女职工工作网 | 中国职工教育网 | 中国职工发展基金会
京ICP证100580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09003) | 京公网安备110401200155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站地图 | 投稿邮箱 |版权声明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18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