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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文化遗产保护与民众“血肉相连”
城市记忆是在历史长河中一点一滴地积累起来的,从文化景观到历史街区,从文物古迹到地方民居,从传统技能到社会习俗等,众多物质的与非物质的文化遗产,都是形成一座城市记忆的有力物证,也是一座城市文化价值的重要体现。
2005年,我国第一次发布了以“文化遗产”为主题词的政府文件,开始了从“文物保护”走向“文化遗产保护”的历史性转型。
在这个过程中,他特别强调,文化遗产保护不仅仅是文保部门的职责,它在本质上和全体民众的文化权益有关,只有全体民众积极投入文化遗产保护之中,才能使文化遗产保护形成强大的社会意志。只有当地居民倾心地、持久地自觉守护,才能实现文化遗产应有的尊严。他告诉记者,曾经有两个关于民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故事让他感动至今。
一个故事发生在2003年1月,陕西省宝鸡市眉县杨家村的5位农民在生产劳动取土时意外发现了27件西周青铜器,他们主动报告文物部门,经鉴定件件都是“国宝”。国家文物局在北京开表彰会,邀请这些农民去现场剪彩,他们再回到家乡后就成了当地的“英雄人物”,而且在他们的事迹带动下,随后的4年中,在同一地区又连续出现了11批农民群体发现文物后上交国家的事迹,铸就了震撼人心的“宝鸡农民护宝精神”。
另一个故事发生在2004年7月,贵州省黎平县地坪乡遭遇百年未遇的洪水,当洪水咆哮着冲毁了当地的一座文物保护单位——地坪风雨桥时,124名侗族小伙奋不顾身地自发跃入洪水,拼死打捞风雨桥的构件。经过三天三夜的奋争,28根风雨桥木构一根都没少,最终使风雨桥得以重建。记者事后采访当地的老人,他们说,这些孩子在风雨桥边长大,保护风雨桥的意识早已融入他们的血脉。在风雨桥重建后的纪念石碑上,单霁翔特意叮嘱相关文稿起草人员,去掉了那些“感谢某某部门”的客套话,郑重刻上了124名侗族青年的名字。
单霁翔说,我们必须尊重和维护民众与文化遗产之间的关联和情感,保障民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和受益权,在传承和守望中合理利用,使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 “子子孙孙永葆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