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杨献平是一个不断在大地上行走的人,如果只是他的鸭舌帽、户外装和相机,那他跟一个猎奇观光的驴友没有区别。他还有一支记录的笔,这让他的行走具备了许多庄重意味。“每天,在尘土中来去,受伤之兽一样掩面行走,在蓝天阳光下,羊只一样温驯。这些年间,我彻底变了一个模样,再不是南太行乡村的那个没长胡子的小伙子了,外表的粗砺和内在的柔软,情感的脆弱和对生命的深刻体验,乃至梦想的轻盈和现实的羁绊,自由与规矩的冲突,都在我一个人身上发生。”这是杨献平的夫子自道。
在长篇散文《生死故乡》出版后,杨献平去了西藏。
杨献平散文写作的版图,早有评论家进行了划分:以巴丹吉林沙漠为背景的边地题材写作,以南太行乡村为书写对象的乡村散文写作和以古典神话、民间传说及西南地区的人文风景为主题的书写尝试。《生死故乡》就属于南太行的民间叙事。
在书的楔子中,杨献平开宗明义廓清了南太行的地理格局,即太行山在湖北南部、山西东部及河南北部的地域。而在散文的行文中,南太行更像是作者营构的一个文化领地,当地的历史风物、人文习俗、乡村序统,由每一个具体的人打开,以点带面。杨献平早年写诗,但转向散文后开始有意识地抵制诗意的泛滥,尤其在《生死故乡》的写作中,他再一次拒绝诗化乡土,唯有叙事,可以更加真诚地触摸大地的面目。男女偷腥,婚丧嫁娶,妯娌互斗,这些耳闻目睹的细节,其实是乡村最初的温度。
有理由相信,写作者手里往往握有比常人更为优裕的话语权,至少在言说自我这一层面上比别人多了一个筹码。常见的现象是,脱离乡村的人要么对自己的乡土身世讳莫如深,反之则重复确证自己的农民血缘,两者看起来都不够坦诚。在人到中年的时候,一个常年游离于原乡之外的人,终于放下对故土的偏见,就像当年不驯的儿子跟父亲握手言和那般,杨献平在《生死故乡》中直面自己,直面乡土,没有藏掖,也没有伪饰,让我们得以目击和见证他新鲜的散文精神与写作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