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9月5日,福建省福州市总工会对“妈妈小屋”建设相关工作进行了研究。11月底前,5个旨在方便哺乳期女性的“妈妈小屋”将在市区公园建成投用。包括这批在内,福州市共有“妈妈小屋”75个,主要设于企业和公共场所。
这5个新的“妈妈小屋”建于福山(郊野)生态公园、福州市乌龙江公园、福州市西湖公国、福州市琴亭湖公园、福州市金山公园。
“省总工会给予专项经费补助,每个‘妈妈小屋’各补助1.8万元。各公园因地制宜建设,没有面积大小的硬性规定,但会统一挂牌,市民进到公园认准牌子进去即可。”市总工会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
另据介绍,福州市所有“妈妈小屋”都有“标配”。按照福建省总工会对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推荐标准,“妈妈小屋”面积一般不低于10平方米,有防滑地面、带安全扣的婴儿尿布台、婴儿床、便于哺乳休息的座椅、便于放置哺乳有关用品的桌子、电源插座、垃圾桶等,还会有保护哺乳私密性的可上锁的门、帘子遮挡设备等。有条件的还可配置提供热水和洗手液的洗手台、饮用水、恒温空调、冰箱或冰柜、沙发、尿不湿自动销售机等。(李白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