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扬州市总工会对2019年新建的86家“爱心母婴室”进行了“300版”星级评定。至此,扬州市245家“爱心母婴室”全面升级,达到“爱心母婴室300”标准要求。
为策应各企事业单位女职工“四期”保护需求,2015年,扬州市总工会开展关爱女职工的“爱心母婴室”创建活动,出台江苏省首个星级评定办法。通过3年实践,该市“爱心母婴室”形成单位内设、对内对外双重服务、片区辐射服务3种模式,其中,后两种模式不断延伸“爱心母婴室”的服务触角,社会效应良好,为提高扬州城市友好度加分。从2018年起,他们进一步修订完善“爱心母婴室”管理办法和星级评定办法,启动“爱心母婴室300”工程建设。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和《星级评定》办法,更侧重规范管理和优胜劣汰,对“爱心母婴室”进行全面升级。一是硬件设施全面升级。不仅配备统一的标识牌、实施统一的制度管理、建立统一的资金物资支持体系,而且要有方便哺乳的封闭空间、桌椅、空调、消毒柜等,并有母乳喂养、婴幼儿保健等宣传资料,做到一室多用。二是管理制度全面升级。新修订的星级评定办法,对爱心母婴室进行严格的分级管理,三星至五星的“爱心母婴室”都有明确的创建要求,该市总工会将根据星级评定的结果提供相应的软件和硬件支持。三是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全面升级。服务对象从企事业单位职工扩大到所有社会母婴,服务内容从单一哺乳扩大到健康教育、人文关怀等。
扬州市总工会还每年对母婴室进行星级验收评定,对获得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母婴室给予相对应的建设资金支持,并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关爱职业女性的各类“爱心母婴室+”活动宣教资源和专业师资技术支持。“爱心母婴室”出现挪作他用、服务作用不能发挥等情况,即时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还是不合格的降低授星等次直至摘牌。
目前,该市已有的245家母婴室全部纳入扬州市总工会“爱心母婴室”管理体系,分布在该市女职工集聚的各大企事业单位、对外服务窗口单位以及城市女性流动集中的商业综合体、市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场所,形成了关爱母婴的“十分钟服务圈”。(孙一平 王槐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