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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干警说他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勤于监督,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看守所干警说他工作从不走过场,从不发号施令,说得最多的是安全、人权;在押人员说他是一个和善的人,总是嘘寒问暖,和他谈话从不拘束……
他,就是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人民检察院驻县看守所检察室主任李志刚。
58岁的李志刚担任大洼县看守所检察室主任已经7年。看守所干警对他刚来时的那个“下马威”,至今印象深刻。
当年,李志刚在一次巡查中发现看守所干警王某擅离职守,虽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他还是填写了《检察建议书》,要求将王某调离看守所。
公安局一位领导多次托人找李志刚说情,但李志刚态度坚决,王某最终被调离看守所。
李志刚的这一举动引起很大震动,“新来的检察官不好惹”成了看守所干警的共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李志刚先后推动出台了驻所检察巡视、谈话、谈心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对检察人员和看守所干警监督;建立“绿色通道”,在押人员可以随时约见驻所检察官;定期检查在押人员伙食及医疗卫生条件;配合看守所坚决打击可能出现的“牢头狱霸”,监督干警不侮辱、不体罚、不虐待在押人员。
正是这一系列有力举措使检察监督得以完善,2007年,大洼县看守所被辽宁省公安厅命名为“二级看守所”。
李志刚对待在押人员,像长辈对待孩子、老师对待学生、医生对待病人一样,帮助他们,关爱他们,呵护有加。
2006年9月22日晚,在押人员王某突然腹部剧烈疼痛,驻所医生对紧急赶来的李志刚说:“必须赶快送到医院,不然会有生命危险。”
“可王某是重刑犯,离开看守所,万一出事怎么办?”看守所所长面露难色。
“救人要紧。”李志刚二话没说,立即同干警一道将王某送往医院。后来,听医生讲,如果再晚到两分钟,后果不堪设想。
几天后,王某病愈出院,见到李志刚第一句话便说:“感谢李检察官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面对请托,李志刚无一例外坚决回绝。2009年6月的一天,李志刚的舅舅找到他,叫他违反规定帮忙让一位亲戚不去监狱而继续在看守所服完刑。小时候,舅舅没少痛爱李志刚,可这次他却没有给舅舅面子,舅舅气得半年多不理他。
7年来,不论是看守所干警还是在押人员家属请客,李志刚从来不去。“他没有利用职权开过一次”绿灯“,他是我们学习的榜样。”现任看守所所长吕文来说。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大洼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2011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命名为“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而李志刚也相继被评为辽宁省首届“优秀派驻检察官”、“雷锋式政法干警”,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记二等功。
“让每一位在押人员沐浴在公平正义的阳光下,是我最大的追求。”面对赞誉,李志刚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