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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担当”,张飚的理解很通俗:该你履行的工作职责,必须不折不扣及时完成。不能敷衍了事,影响解决问题的质量;不能因害怕承担责任而层层上报,拖延解决问题的时间。
从2003年开始直到2011年退休,张飚一直从事监所检察工作。石河子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科长魏刚说,把科里的事情交给张飚,让人放心。
2003年10月,石河子监狱提请呈报一批罪犯减刑。张飚等人在进行书面审查后,又开展了实地调查。在一次谈话中,服刑人员张某反映,同监区罪犯贺某多次殴打他人,但也被列入了减刑名单,“希望检察官主持公道”。张飚当即回复他说,只要反映情况属实,检察机关一定依法处理。随后,张飚等人又找到其他被殴打的服刑人员及贺某谈话,通过调查掌握了相关证据。
在监狱与检察机关召开的联席会议上,张飚代表检察机关向监狱提出,贺某违反监规,多次殴打他人,不具备减刑条件,并当场出示了贺某以及被其殴打人员的证词。监狱最终采纳了检察机关意见,撤销了贺某的减刑资格。
张飚处理问题从不敷衍了事,危急时刻也总挺身而出。
2003年10月,张飚和同事在石河子监狱巡视检察,午饭时突然听到监区内有混乱嘈杂的声音。张飚感觉有些异样,立刻来到现场,发现五六十名服刑人员正在打群架,现场一片混乱,一名监狱警察正在竭力制止,但场面依然有失控之势。
“你们想干什么?立刻住手!”张飚一边冲上去一边厉声大喝。被张飚的威严气势所震慑,服刑人员停止了殴斗。检察官们随即展开调查,发现这场斗殴的导火索,是四川籍罪犯与广东籍罪犯“互不服气”。
张飚当场对参与斗殴的服刑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随后又向监狱提出建议,把不同籍贯的罪犯混合关押,避免拉帮结伙、分帮立派。监狱采纳了这一建议,此后类似事件再没有发生。
就是这样一个又一个小事例,汇聚成了张飚的一张监所检察成绩单:先后参与审查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材料7600多份,其中发现和纠正违法减刑、假释74人;办理在押人员申诉、举报案件21件,其中发现问题依法复查7件;参与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12件,出庭支持公诉12件;纠正服刑人员刑期计算错误9件。(徐盈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