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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跨”过黄河去
王雄飞爱工作,也爱学习。这是他的同事们公认的。
“他对法学的钻研程度,在基层检察院的年轻干警中是少见的。”海珠区检察院一位和王雄飞共事多年的检察官告诉记者,王雄飞在1999年和该院老检察长刘树选合作的《法律监督与检察监督权》发表在《人民检察》杂志上,是该院第一篇“跨”过黄河去的检察基础理论文章。
这篇文章后来在当年的全国首届检察理论年会上获得优秀文章奖。“这是我院的调研文章第一次在北京发表,且在全国检察理论年会上得奖。这极大地激发了我院年轻干警理论研究的热情。此后连续7年,我院每年都有文章入选全国检察理论年会,这在基层检察院是少见的。”这位检察官说。
在王雄飞看来,理论积淀是做好检察工作必须修炼的“内功”之一,“检察官执法如同行医,既要有操刀能力,也要有理论学识。只有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才能在面对复杂疑难案件时,有能力迅速作出准确判断。”
检察工作实践开阔了王雄飞的研究视野,也让他对理论研究情有独钟。2008年,他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博士论文《检察官证明责任研究》入选刑诉法学家樊崇义教授主编的《诉讼法学文库》。多年来,他累计撰写学术业务论文80余篇,其中《法律监督与检察监督权》一文被评为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最高奖——“金鼎文章奖”,并被权威期刊《法学研究》2000年度“刑事诉讼法研究综述”作为代表观点之一引用。
有了理论基础的王雄飞,成长很快。他先后获评广州市、广东省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2010年,他当选第二届“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是迄今为止广东省唯一的职务犯罪侦查类别的全国检察业务专家。
他的勤奋进取,也感染了其他人。据悉,2011年王雄飞调离海珠区检察院时,该院研究生学历的检察官比例已达18.7%,有2位在读博士。
“他是领导,更是良师益友。”越秀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刘婷告诉记者,在王雄飞带动下,该院干警在学习上蔚然成风。一次,刘婷所在的公诉科向王雄飞汇报说一起案件证据不足拟不起诉,王雄飞召集该科同志共同分析研究,指出了补强证据的方向。最后,该院又追诉了几名漏网的犯罪嫌疑人,对主犯更是以“零口供”定罪。
虽然王雄飞最近在全国多个省份参加英模演讲活动,但他始终与越秀区检察院随时保持着联系,一有间隙,他就拿出电脑处理文件。多年来,他始终忙碌,心底对家人有些歉疚,以至于对女儿“怎么顽皮也不愿意训斥”。“不过,家人很支持我,我也更注重陪伴孩子的质量。”王雄飞说。
“请诸位记者笔下留情,不要拔高我啊,其实工作都是兄弟姐妹们一起努力的结果。虽然我站在台前,但荣誉是大家的。”采访结束前,王雄飞认真地对记者们说。 (郑赫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