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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经宜宾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筛选、推荐,宜宾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张芙蓉荣获第三届“四川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杰出律师”称号,获得“五一”劳动奖章。在表彰会上,她讲述的“让弱者知道:有爱心和正义存在”的动人故事,参会200多人多次感动得热泪盈眶。
她2003年从事法律工作11年以来,处理来访、来电话4322人次,参与处理重大矛盾纠纷、信访案件229件,提供法律援助769件,援助职工群众获得拖欠工资、补偿、赔偿金等2000多万元。
她在发言中说:珍惜时间,勤奋工作是治病的良药
2008年,在一次援助农民工讨薪提供法律援助途中,她突然晕倒,农民工兄弟们把她护送到医院。
她的爱人拿着检查报告单,有些躲躲闪闪。后来,她到护士站看到病历上“胰腺癌”三个字,她……沉默了很久……很久……当天及晚上,她难以入睡,想了很多……很多……。那年她才33岁,特别懂事的可爱的儿子才6岁。深深爱妻、爱子的丈夫,是一名基层监狱民警,因为眼疾左眼失明,右眼视力急剧下降。她想,她如果倒下了,爱人呵护儿子也成难题,年幼的儿子失去母爱怎么办……
“我不能被病魔吓到。”她想,珍惜时间,勤奋工作,转移多种沉重压力,也许是治疗疾病的最好良药。
查出疾病的当年,她依然一边工作,一边学习,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一些同事和朋友说:“一个重病号都能够一举通过'天下第一考',不可思议。”她说,也许压力就是动力,没有全面的法律知识,没有过硬的本领,无法为弱势群体提供有力的法律援助。
2010年9月,张芙蓉在化疗的医院发现,一位民工大姐,因医疗事故大吵大闹,她让护士帮她提着输液瓶前去劝解。这位民工大姐多高喊:“如果解决不好,我今天就死在这里。”她无力、耐心对她说:“大姐,有啥事慢慢说嘛。只要有理,法律一定会给你一个公道。”因为疼痛和疲惫,汗珠沿着她脸颊滴落。这位民工大姐听说她身患癌症,仍然在提供法律援助时,“哇”的一声哭了,瘫坐在地上。经过张芙蓉多次调解,这位农民工大姐获得6万元赔偿金,含泪对张芙蓉说道:“张律师啊,你的病那么重,费那么多力援助我。好人有好报,你一定要把病治好,多为像我这样的弱者援助啊。”2010年,珙县仁义乡62岁的李某,在某公司的某项目部务工,他切割钢筋时机器失控右手受伤,导致七级伤残。经多次调解未成,僵持近一个月。张芙蓉建议他起诉,李某情绪急躁,撕毁了法律援助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她一边耐心劝说,一边重新填表,组织资料,依然热情地说:“你可能误会了。但是没有关系,我仍然要尽心维护你的合法权益。”2011年1月24日,李某获得5.2万元赔偿金,专程上门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