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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邱波正在查阅案卷卷宗。
□ “错案对于司法公信的打击是毁灭性的。法官办案犹如高空走钢丝,没有退路也不能有一点点的闪失。”
——北京二中院法官邱波
北京审判机关因其特殊位置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等因素,各类大案要案及新类型经济犯罪案件集中,审理难度大、社会影响大。几乎每一个大案要案的审理,都可能成为舆论的焦点。
从事刑事大要案审判工作15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代理审判长邱波承办和审理了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系列案、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原董事长关某挪用资金案等大案要案近400件。
不论面对省部级贪官还是乡痞街霸,邱波不卑不亢,始终尊崇法律,尊崇公平正义,坚持把一件件案子办成铁案。
他时常这样告诫自己,“错案对于司法公信的打击是毁灭性的。法官办案犹如高空走钢丝,没有退路也不能有一点点的闪失,尤其对掌握生杀予夺的刑事法官,哪怕是一件冤假错案都将是一生洗不掉的耻辱。”
去年,邱波承办审理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系列案,他用“如山的重负”来形容当时的感受。“开庭时间虽然很短,但背后做了非常多的工作,确实很复杂”。
邱波先后奔赴北京、上海、太原等地100多家银行,冻结关联赃款赃物等资产近30亿元,为翻阅多达400多册的卷宗,他又闭关近一个月,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其余时间全部用于看卷宗,忙到夜间十一二点,仅审理报告就撰写了10万余字。
“刑事案件事关自由和生命,证据一旦成‘哑巴’,定罪和量刑必然失当。要办‘铁案’,必须让每一个证据都开口说话。”邱波说。
以王山、王海兄弟为首的23名被告人长期在北京房山敲诈勒索长途货运司机,作案1996起,受害人1572名。邱波发现公安局和检察院移送的材料没有计算出每名被告人的涉案金额,这非但不能准确确定每名被告人敲诈勒索的金额,甚至有可能造成量刑的错误。他对所有证据材料重新审查,逐一核对所有被告人的涉案金额。
无论大案小案,当被告人陈述或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时,邱波始终坚持“三不”,即语言不打断、目光不漂移、笔下不停记。
邱波常说:“刑事大案要案被告人从被羁押到最终刑满释放,长达几年甚至几十年,只有在提讯或庭审这短短几个小时里有机会说出他自己心中想说的话,这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我们要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春去秋来,邱波的法官本色人尽皆知。每次接手案子,第一次提讯被告人或见到被告人家属时,邱波开口第一句话就是:“我叫邱波,负责审理你这个案子。从现在开始,任何人以任何不正当理由向你们提出不当要求时,请你们不要理睬。我向你们保证我会自始至终公正审理这个案子。”
邱波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2011年,一位被告人家属颇费一番心思,将下班回家的邱波堵在了路旁,直言不讳地说,如果能判被告人无罪,可为其在海南买一套海景别墅。邱波轻描淡写地笑了笑:“我相信你们家买得起别墅,但世界上总归还有一些东西你们买不起。”被告人家属拍起胸脯说:“只要你提出来,我们保证满足你!”邱波义正词严地回答:“法官的尊荣和清白!”被告人家属还未醒过神来,邱波的背影已经消失在人群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