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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建文:骨子里的“锋芒”(图)
//www.workercn.cn2014-11-02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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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理有据、针锋相对、咄咄逼人、滔滔雄辩……我们通常以为这是一个优秀公诉人的“标配性格”。但是初见河北省衡水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栾建文时,我们却找不出一点痕迹来。

  在别人喧哗笑谈时,这个2010年被评为全国“扫黄打非”先进个人、多次参与侦办、起诉上级交办的厅级、部级官员职务犯罪的“公诉达人”,寡言少语,一脸谦和。

  从别人的介绍里,我们发现了他的另一面。2010年10月15日,在衡水市中级法院审判庭里,台下上百人正襟危坐,一起黑恶势力团伙犯罪案正在开庭审理。长达30多页的起诉书指控了被告人的累累恶行,涉及的罪名多达十余个,当庭发表论证犯罪、揭露罪行的公诉意见就用时两个多小时。辩护席上,十余名辩护律师轮番上阵。担任该案主诉检察官的栾建文稳扎稳打,与辩护人展开一轮又一轮唇枪舌剑,用精心梳理出的证据体系呈现出一个又一个犯罪事实,用不偏不倚的态度客观认定了各被告人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庭审持续了两天时间,栾建文牢牢地掌握了庭审的主动权。最终,十余名被告人均被判处了应有的刑罚。休庭后有辩护人对栾建文的表现十分叹服,“脑袋里怎么能装这么多东西”。

  “市院公诉处有‘吵架’的习惯,”与栾建文同一个办公室的刘朕刚透露,栾建文在工作中对同事也“不留情面”。有一年,在办理一起受贿案件时,涉及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以开办公司名义收受贿赂、由特定关系人收受贿赂等问题,当时两高关于惩治新类型受贿犯罪活动的司法解释还没有出台,这些手法隐蔽的受贿形式时常困扰着办案人员。

  “我们处里为此引发了一场‘争论’,那气势真像吵架!”刘朕刚回忆。

  当时一位同事的主张始终很坚定:“以合作开办公司名义获取资金不能定性收受贿赂的行为,这不符合受贿罪的构成条件。”而栾建文较起真儿来:“我不这么看,对这一行为不能看表面现象,看似投资名义,实质是受贿行为……司法者不能机械拿行为对照法条,应该剖析行为实质,理解法条内涵。”大家谁也说服不了谁,整个办公室充满了“火药味儿”。

  这场争论没有到此为止。栾建文彻夜反思“争论”中的不同意见。虽然找不到明确的法律解释,但他仔细研究法理、逐条推敲相关的法律、法规,反复论证法学专家观点,并把争论的“战场”搬到了检委会上……

  不过,同事们都承认,每次“吵架”虽然不免出现脸红脖子粗,但事后回想,对相关法律问题的思考都有所深化,而且案件的后期办理都会更顺利一些。因此,这个“吵架”的习惯,公诉处一直保留至今。

  日常闲谈时,栾建文并不愿意展示他锋芒的一面。就算大家谈起他办理大案要案的风云过往,栾建文也常常淡然几语带过。我们一直想更多地去触碰他性格的内核,总不能如意。在我们准备“收兵”的时候,看着眼前瘦削的栾建文,无意中说起,公诉工作很辛苦,公诉部门都是瘦子。旁边几人都点头认同,栾建文却态度鲜明,说“不对”。然后,他一连举出了若干个曾经在公诉处工作过的胖子。

  我们笑了,仿佛看到了他的秘密——经过16年公诉生涯的磨炼,“锋芒”已经融化到他骨子里去了。(郑博超 袁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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