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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市梅列区法院少年庭庭长周正与孩子们的故事
//www.workercn.cn2014-11-11来源: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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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你承受伤痛

  一手牵着小健,单亲妈妈丽云走进了梅列法院。周正自己也记不清这是第几次接待这对母子了。

  第一次见面时,小健还是3岁大的孩子,怯懦地跟在妈妈的背后。如今已成小男子汉,个头都快赶上丽云了。只是受过伤的左手,还翻露在外。因拿不稳书本,一次次地掉在地上,周正只得一次次地弯腰为他捡起。

  “周法官,我真的是没办法了,不然不会又来起诉。”每次看到周正,丽云都是红着眼圈哭诉。原因只有一个,就是向小健曾经就读的关爱幼儿园追讨后续治疗费用。

  事情起于2000年。小健那时还是市关爱幼儿园的一名半托生,除了周末,每天都在幼儿园午休。调皮好动的小健总是不肯安静入睡,趁着保育员在帮其他孩子脱衣服时,悄悄溜出被窝,在床上跳起了迪斯科。

  “小心,别摔倒!”保育员还未来得及一把抱住小健时,他已经从床尾跌了下来。

  这一跌,造成小健左肱骨髁上骨骨折,住院三个多月,落下了左前臂屈肌萎缩、左肘内翻畸形的后遗症。

  第一次起诉,接待他们的就是周正。在周正的引见下,黄律师作为该案的法律援助律师,帮丽云在各项赔偿项目上进行了详细的计算。很快,在周正的调解下,双方对有关费用赔偿达成协议,但在后续治疗费上,双方较起劲,关爱幼儿园不同意支付后续治疗费。

  丽云是个单亲妈妈,老实又胆小,喃喃自语:“孩子的手落下毛病了,还得治,还得治!”

  几经调解,关爱幼儿园坦陈自己的难处。原来,他们是市某学校的附属幼儿园,上头还有“婆婆”,对于赔偿款做不了主。

  由于后续治疗尚没有发生,按法律规定,不能先予判决。无奈之下,周正只能判决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判决下来了,周正心里却总是不踏实。小健需骨骼发育稳定后再行矫正术,可小健才3岁,等骨骼发育稳定还要十几年的时间,不能坐着等!

  周正开始和关爱幼儿园庭外交涉,她为小健争取到免除剩下三年就读的学费。接下来,她又联系了一名医护人员,为小健做患肢功能恢复锻炼。直到三个月后,丽云也熟练地掌握了看护的基本技能。

  2005年和2011年,小健又分别做了两次矫正手术。手术后,相关赔偿案件也都是周正负责审理的。在丽云心中,周正仿佛就是她和孩子在这个城市里的依靠。

  今年春节才过,丽云又带着小健来法院,为手术的后续治疗费提起第四次诉讼。

  看着丽云疲惫的脸庞,周正觉得这件事必须有个了断。不断重复的诉讼,让丽云、小健还有关爱幼儿园身心俱疲。况且小健已经快17周岁了,骨骼发育已基本稳定。

  这次收到诉状,周正先组织庭前调解,虽然双方都有终结纠纷的意愿,但关爱幼儿园仍然坚持其主管部门不同意调解,案件僵持着。

  再一次来到幼儿园的主管部门,周正仍不放弃,她告诉单位领导:“你们的一个让步,虽然弥补不了孩子一辈子的遗憾,但对他终究是个安慰。”

  看着周正诚恳的眼神,主管部门终于松口,同意调解。

  一次性拿到后续治疗费用,丽云如释重负:“今后我和孩子的生活总算多了一线希望。”

  (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本报记者 何晓慧 本报通讯员 牟旭 陈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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