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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襄阳”的最美法官(组图)
//www.workercn.cn2014-11-11来源: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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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沈岐:

  秤砣虽小压千斤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李沈岐始终坚持勤勉敬业,公正司法,严格执法,近三年来,绩效考核居全院第一,办案数量、质量在全省同级法院中也名列前茅,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和办案能手、调解能手,今年还荣获“襄阳百杰之优秀政法干警”称号。

  面对一些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案件,李沈岐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程序关,不放过任何疑点。2012年,他在审理一起入室抢劫致3人死亡一案中,通过认真阅读卷宗,反复审查证据,发现现场勘查笔录中记载侦查人员在被告人住处卫生间内发现少量人体组织,经DNA鉴定系被害人的,但是勘查搜查笔录上只有侦查员和被告人签名,没有见证人签名。李沈岐及时向检察机关指出这一问题,在调查补证、作出合理解释后方采用了该证据。在认定被告人抢劫、杀人事实成立后,依法判处其死刑,经二审维持和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已执行死刑。

  在审理一起上访村民杀害一名村干部的案件中,李沈岐收到了数十名基层干部的联名信,要求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他结合案情冷静思考,发现被告人虽然犯罪情节严重,但案发事出有因,当地村干部确实存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的问题,若不考虑这一因素,简单一杀了之,将难以化解当地的社会矛盾,因此,李沈岐拿出判处死缓的量刑意见。为了做好基层干部和被害人亲属的思想工作,李沈岐多次前往当地,与他们促膝座谈,耐心细致、入情入理地做工作,终于使他们理解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一审宣判被告人死缓后,被告人表示悔罪服判。

  对有调解可能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李沈岐总是不怕反复,努力促成调解。2012年以来,他共审理刑附民案件35件,调解撤诉8件,为被害人亲属争取了135万元的赔偿款。

  清正廉洁,一身正气树形象。李沈岐淡泊名利,廉洁办案,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拒说情、拒吃请、拒收当事人的一切财物,坚持做到秉公执法;在亲情、友情与法律之间,他始终恪守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坚定维护法律的尊严,在当事人、律师、检察官及法院干警中树立了良好形象,赢得了一致好评。(本报记者 王洪 本报通讯员 张广宇 刘念 梁军 罗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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