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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刚做完化疗的王佩兰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里,患者家属终于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身为汉阳区医疗调解委员会主任,王佩兰松了一口气。从开始调解到达成协议,半年多来,王佩兰是在病床上完成的。
一位80岁老人在医院去世,家属认为是医院护理不当造成的,提出赔偿;医院则认为老人本身就有基础性病症,坚持要进行医疗鉴定。双方相持不下,矛盾提交到区医疗调解委员会。
此时,王佩兰正因乳腺癌住院。她把病房当成调解室。由于治疗需要,不能到现场,她便躺着坚持工作;不能面对面交谈,她便通过手机倾听双方诉求和理由,通过手机沟通交流,拉近双方距离;不能现场制作调解文件,她便借助手机上网指导同事完成调解文件。
手术后需要进行化疗。化疗期间,王佩兰从未因为自己的身体原因对患者说个“不”字。“不记得接了多少次电话,每次都是半个小时以上。”王佩兰说。
2011年8月,汉阳区筹备成立医疗调解委员会,区卫生局领导找到已经退休在家的原医政科科长、时年56岁的王佩兰。王佩兰已经办好签证,准备到美国照顾孙子,但还是接下了这个“麻烦事”。
“人人都从医院来,人人都从医院‘走’。如果解决不好医疗纠纷,那就是全社会的问题。”王佩兰这样看待这份工作。
去年5月,汉阳一工地一名42岁农民工因咳嗽到某诊所就诊。医生给其注射消炎药,经皮试无过敏反应,随即注射针剂。不料,这名农民工出现过敏性休克,后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诊所申请医院专家经过核实分析,得出的结论是死者因身体原因导致药物过敏。
如果该案在法庭进行诉讼,一般情况下法庭会依据相关鉴定结论做出院方无责的判决,死者家属得不到多少赔偿金。死者的妻子认为责任方在诊所,并称如不赔偿就要采取过激行为。
王佩兰接手后,通过政府部门,奔走呼吁,发动社会爱心人士筹集爱心款,同时找到诊所争取了一笔补偿金,又专程跑到死者打工的建筑工地,说动老板拿出一笔抚慰金。
一场可能引发连锁悲剧的事件平息了。
3年多来,王佩兰受理医疗纠纷案件200余起,未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每次调解成功,自己特别高兴。”她笑着说,“工作就是我的精神药品。”
人物名片>>> 王佩兰
汉阳区医疗调解委员会主任,从事医疗调解3年多来,处理大量医患纠纷,涉案赔偿额349万元,未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2013年11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2014年5月,在中央文明办揭晓的4月“中国好人”榜中荣获“诚实守信好人”荣誉称号。(记者王兴华 通讯员朱元斌 刘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