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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胜(右一)带领反贪干警侦查取证。
近9年的时间里,他先后主办和参与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37件,涉案人员159人,在2011年分管反渎职侵权工作后,他组织查办渎职侵权案件16件,涉案人员22人。其中涉及科级以上干部45人。
他每年有近300天时间都和干警们一起吃住在办案点。曾经连续4个多月驻点办案,案件审查阶段每天的睡眠不超过4小时,“五加二”、“白加黑”、没有节假日的工作状态早已成为他的“常态”。
近年来,他先后获得多项荣誉。2014年4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2015年2月,他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电视台联合表彰为“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同年4月,他又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他,就是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刘文胜。49岁的刘文胜从事检察工作21年,其中有18年时间直接从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
“我就是个普通人,进了检察院,工作就是听组织安排,‘反贪’就像其他任何工作一样,就是我的工作职责。既然领导安排了,那我就要认真办好每起案件。”谈及自己的工作,眼前这位身高一米七左右、头发花白的中年人用略带乡音的普通话轻描淡写地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谈及环绕自身的光环,刘文胜将这些荣誉归功于团队成员的共同努力,“荣誉虽授予我个人,但应当属于和我一起战斗的所有反贪干警们。”
执著与无畏
当反贪局局长9年以来,刘文胜带领的滨海县检察院反贪局因查办多起腐败案件而名声在外,知道刘文胜名字的人不少。
2013年8月,盐城市检察院将市原面粉厂因十二年前改制导致数百名下岗职工切身利益得不到保障的案件交给滨海县检察院办理。“那几年,为了该面粉厂改制的事职工上访愈演愈烈,成了全市公认的‘骨头案’。”滨海县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科检察员周成功说。
刘文胜临危受命,他带着干警先后赴浙江、云南等五省调查取证,取证谈话近百人,查阅账目2000余本,历时140天,形成卷宗材料32卷,案值达千万元的案件全线突破,共查处了5名贪腐人员,还带出其他案件两件,最终将侵害职工利益的贪腐人员送上了法庭。
2009年,当地老百姓反映在滨海县“医疗保险不保险,看病报销难上天”,群众花钱看病时总不能及时报销,审批过程也困难重重。在案件初查阶段,就有许多人前来说情。
一位机关部门负责人提醒刘文胜,不要捅这个篓子,捅开了对谁都没好处。“说实在的,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这些‘蛀虫’不抓,要我们反贪局有何用?”刘文胜和干警们日夜奔波、暗中走访、摸清情况,最终将贪污、受贿、挪用群众600余万元“救命钱”的滨海县医保中心主任和相关责任人移送起诉。
“基层院所查办的案件,几乎都是‘苍蝇’级的案件,所办的处级职务犯罪案件,也都是上级院交办的。但人总归要有点精神,既然干了就把他干好。”刘文胜强调,作为一名办案人员必须要有尊重客观事实的起码良知,我们要做的就是还原事实本来面貌,再大的困难都要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