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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余华芬:把每一个案件办细办实
//www.workercn.cn2015-06-17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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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关怀:道是无情却有情

    刑事审判除了惩治犯罪,也蕴含着治病救人的人文关怀和对弱者的抚慰与关心。

    云南韬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灿回忆起余华芬曾经办理的一个案例。 宣威市某高三学生朱某,因为攀比心理而实施了抢劫手机的行为,在抢夺一中年妇女时,不料这是一个手机经销商,包中手机达到20余部!案件进入审理阶段,作为一名刚满十八岁的在校学生,除了给予他必要的法律制裁以外,也应该考虑到他今后人生道路的社会效果。余华芬通过大量细致的调查,认定了多方事实,把工作做到的有效延伸,和学校、朱某家人和老师等多方沟通,并对朱某进行了严肃、耐心、细致的教育。朱某最终对裁判心悦诚服,面对自己的行为真心悔罪,他表示,将接受教育,重新做人!

    缪某是一名80后的教师。2011年3月,他在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并开始使用,先后透支了本金3万余元。银行多次催收,但他总觉得这算不了多大事,缓一缓再还钱,最终以被控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

    余华芬把卷宗材料仔细斟酌,从现有证据来看,缪某构成犯罪无疑,但如果简单判决,缪某辛苦奋斗多年取得的成绩付之东流。余华芬在开庭前主动联系了缪某所在学校联系,了解到他工作表现优秀,去年还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出事后已主动向银行偿还了透支的本金及利息,开庭那天,缪某也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深深悔恨。综合全案,余华芬对被告人缪某做出了从轻处罚的判决。

    对这一类型的案件,余华芬有着自己的理解:“不管是小偷小摸,还是杀人抢劫,很多人犯罪都是因为受到客观条件影响一时走错了道。有时候几句温暖的话语就能让他们觉得自己还有机会,还能重新再来,不然如果觉得自己被放弃,就此沉沦,那对社会的危害性就太大了。”

    2015年10月,余华芬接到了一件性侵幼女的案件。2013年6月10日19时许,被告人黄某某将放学回家的被害人小玉强行抱至树林里,对10岁的小玉实施强奸。小玉的父母情绪十分悲痛,请求法院坚决严惩黄某某。该案经过开庭审理,依法判决被告人黄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宣判后,余华芬对黄某某及小玉的父母进行了判后释法,双方对判决结果均表示理解和服从。案件审理结束,按说余华芬的工作也就结束了。但是,考虑到犯罪行为对被害人小玉的伤害产生的心理伤害,余华芬觉得自己还有责任,在取得小玉父母同意的情况下,她又多次到小玉家中,和小玉沟通交流,用女法官特有的柔情给小玉心理安抚,帮助小玉走出心理阴霾。小玉终于走出了心理阴霾,她把余华芬亲切地称呼为“法官妈妈”。

    作为一名女法官,这件对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件给余华芬留下了深刻印象,他说:“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逐年增多,网络上也有很多这类型案件频频曝光。我作为一名法官,不但要依法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的被告人,还要想办法提高社会的法制意识,从源头上避免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侵害。”

    2014年,余华芬和几位同事走上讲堂,结合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针对全市中小学教师开展了10多场法制讲座,助推人民教师提高法律素质,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审判监督:练就一双“火眼金睛”

    2014年9月,余华芬告别了刑事审判庭,接任审判监督庭庭长一职。

    审监庭共4名干警,除余华芬外,其余都是从审判一线退下来的老同志。刚到庭里,余华芬就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正值9月份,大量的案件要评查,还有500余份法律文书要上网,余华芬除了要完成每月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形成报告外,还要尽快熟悉了如何复查电子卷宗和法律文书上网的工作,而涉及电脑的工作大部分是由余华芬承担。

    审监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对全年的案件逐一评查,尤其对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要着重评查。昔日面对的是刑事被告人,如今面对的是身边的法官同仁。余华芬觉得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审判监督工作是有错必纠、违规必改。开始时,个别法官觉得只要实体合法,一些细小瑕疵不是什么大问题,觉得余华芬是“小题大做”。

    余华芬却是一个执著“较真”的人:“个别法官后续工作不仔细,一年5000余件案子的质量把关,我们必须保证每一个案子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能错。这是原则,是底线。”为了做好这一工作,她面带微笑,积极加强与法官的沟通,审判监督庭的工作最终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

    审判监督庭的老法官舒承宏说:“余华芬不是用纪律、责任管理他们,而是以虔诚之心的做事风格打动他们,以微笑、恬静换取同事们的融洽,但在对待错案问题上她眼睛里容不下沙子。正因为她有这种风格,我们都支持她、力挺她”。

    2014年年底,宣威市法院对各部门进行绩效考核。余华芬为了保证绩效考评的科学严谨,余华芬根据案情,直接用电话联系案件的当事人,逐一落实案件的开庭时间、地点,这种做法,个别同事不理解,觉得她太“较真”,但余华芬却认为:“法官对外执法与对内执章没有什么两样,连执行内部规章都存在瑕疵,对外执法也就可想而知,不论对内还是对外,小事马虎不得。今天扣的是分,明天少的是祸。不论执法还是执章,都应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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