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_页头
 
当前位置:中工网人物频道职工风采-正文
拿什么温暖你,低温下的劳动者?
//www.workercn.cn2016-01-20来源: 中工网——《山西工人报》
分享到:更多

  低温补贴

  也“冷热不均”

  2015年12月17日,地处陕北高原的陕西黄陵县,北风凛冽。西安铁路局榆林车辆段工人雷刚和值班工友一起,进行晚7时到次日早8时的夜班值班,执行车站及附近停靠的所有货运列车车厢的检修任务。

  “现在是一年中最难熬的时候,最低气温经常低至零下十几摄氏度,就是穿着棉袄棉裤,也挡不住冷风嗖嗖地往里钻。经常工作上一宿,身上没有一点热乎气。”雷刚说。

  雷刚告诉记者,他每月能领5000多元工资,虽然不明白什么是“低温津贴”,但工资中有1000多元是“烤火费”。“工作强度大、天气冷,不过能发点‘烤火费’,感觉很温暖,觉得没有白辛苦。”雷刚说。

  不过,大多数在低温下工作的劳动者并没有雷刚这么好的待遇。记者采访发现,国有企业职工的低温补贴发放情况较好,有的发放现金,有的发放医疗卡,但对于非公企业职工以及临时工来说,冬天能发件大衣、发条棉裤就算不错了。

  “低温津贴”

  到底能不能有?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中提到了“低温津贴”: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中班、夜班、高温、低温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介绍,所谓极寒地区津贴本质上属于艰苦岗位津贴,由企业自主确定,国家没有制定统一政策。

  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主任郝纪勇认为,我国冬季气温差别很大,不太可能就低温劳动保护制定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各地应依据劳动法精神,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制度,特别是冬季气温特别低的地方,更应对户外工作者发放津贴。他认为,高温之外,关注低温下的劳动保护,是文明社会的必然要求。

  实际上,目前我国各省份在发放“低温津贴”方面出台的相关规定的确不尽相同。

  记者从安徽省合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了解到,“低温津贴”目前并没有明确的要求,也没有相关细化的政策法规出台。

  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10月出台了高温高寒天气室外作业的岗位津贴支付标准,其中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零下25摄氏度(含)以下高寒天气室外连续作业4小时(含)以上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享受高寒岗位津贴。高寒岗位津贴按月发放,每月230元。

  但记者采访了内蒙古多地的环卫工人发现,一线环卫工人基本没有享受过高寒岗位补贴。根河市人社局局长孟繁立说,一线环卫工人一般上午、下午连续工作的时间都在两个多小时,尚未达到发放补贴的标准。

  郝纪勇认为,在高温之外,关注低温下的劳动保护,是文明社会的必然要求,但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能还没有这个意识。

  除了劳动防护用品和“低温津贴”,环卫工人还希望冬天能有个可以取暖的地方。

  内蒙古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盖志毅建议,有经济条件的地区,可建设一批公共取暖场所和设施,并配备热水等必需品,给环卫工人等提供方便;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地区,可动员有爱心的商铺、住户等社会人士,在门前张贴特定标识,允许环卫工人等户外劳动者进屋取暖休息。

  2016年1月11日17时,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实时气温零下25摄氏度。

  已经在严寒中工作了一天的李淑霞站立在路灯下,看了看已被清扫整洁的街道,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李淑霞笑着说:“眼瞅着一年就要过去了,这一年我过得平平淡淡,但我最开心的事儿之一就是去年7月开始,我们的工资从1000多元涨到了1200多元,日子能稍微松快点儿。” 据新华社

1 2 共2页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详细内容_右侧栏目
详细内容_页尾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