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北京11月27日电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张锐)今天下午,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与挪威船东协会在北京举行2019年中挪海员集体协商。经过双方平等协商,未来两年中国海员最低基薪和死亡赔偿标准均有所增长。
3小时里,双方围绕中国海员最低工资标准、死亡赔偿标准等议题进行讨论并反复协商,最终就中国海员劳动标准增长达成一致意见。即:中国海员最低基薪,2020年在2019年基础上增长1%;2021年在2020年基础上增长2%。同时,中国海员最低死亡赔偿标准,2020年在2019年基础上提高2000美元;2021年在2020年基础上提高2%。新协议的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据悉,工资集体协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参与协调劳动关系的通行做法,也是我国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国家的改革开放,中国海员开始参与到国际海员劳务市场的竞争,越来越多的中国海员在外国船东的船舶上工作。由于缺乏统一的劳动标准及管理不规范,出现了工资标准低、欠薪、虐待等海员权益受侵害的问题。
为促进外派海员市场规范运作,提升中国海员的劳动标准,保护海员合法权益,1999年,中国海员工会在全总国际部的支持下,借鉴国际海运业的惯例,与挪威船东协会建立了集体协商机制,定期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协议,内容涉及海员在船工作条件、工作时间、最低工资标准和伤亡赔偿标准等,协议覆盖所有挪威船东协会会员企业的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