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工会频道职工话题-正文
企业关停并转,员工该怎么办?
//www.workercn.cn2018-02-04 21:16:17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分享到: 更多

  企业破产,员工有权要求优先清偿工资

  【案例】

  由于资金链断裂且采取补救措施不当,黄玲玲等21人所在的公司最终还是由于亏损严重不得不被破产。可是,破产小组置公司拖欠的黄玲玲等的工资于不顾,固执地要将变卖厂房所得用于支付公司主要领导亲戚的货款。

  【点评】

  破产小组的做法是错误的,黄玲玲等有权要求优先清偿工资。其法律依据是:

  《企业破产法》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本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进一步明确:“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颜梅生 法官)

1 2 共2页

我要留言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