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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档案管理费不应成糊涂账
瞿方业
又到毕业季,对高校毕业生来说,如果不是到机关当公务员或在国企就职,找到工作后还需要操心一件事——给自己薄薄几页纸的档案安个“家”。北京每年收取的档案费超1亿元,广州华南人才市场每年收费也有数亿元。据专家估算,全国每年人事档案收费至少达数十亿元。(8月12日《新京报》)
个人档案和社保、求学等环节息息相关,求取公职和国企职位时,更是大有干系,使得多数职工必须关心个人档案的状况。其实很多人档案里,储存的不过是一个人求学、就业等经历,并没有多少有价值的信息,而求学信息有毕业证作为证明;如果受过法律处罚,公安部门会纪录;至于奖励信息、职称信息,如果没有正规单位,也不见得会有人操心着及时整理到档案里。那么,档案在当下这个信息社会能有多少价值,还真的不好说。
但是在国内,除了有公职和国企之外,很多人都得自己掏钱将档案存在人才市场,自己掏钱合不合理?所掏的钱做了什么?这些“账目”真的具有讨论的必要。
首先是公平性的“账”——为何公职人员就可以免费放档案。现实中公职单位都建有档案室,管理档案的职位由公共财政支付费用,相当于公务员在享受免费的档案服务。国企职工由单位付费。而流动人员则要为自己的档案费买单,这是不是有失公平呢?
其次,收取大量费用都花在何处,不能成糊涂账。据专家估算,全国200多个地级市,每个市每年收费少则数百上千万元,大城市动辄上亿元,总体下来,全国每年收取的档案托管费至少达数十亿元。这么多钱都用来干什么了?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这些钱都应当上缴财政,并说明其流向。
再次,档案管理的商业化运作合理不?按理档案保管是公共服务,但很多地方对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费都进行商业化运作,具体来讲,就是由人社部门主办的人才市场托管。就业和社保经办机构在国家规定中属于公益服务性质,采取商业运作自然非常不合理。而且档案托管费也不是从来就有的,上世纪90年代是随着各地人才市场建设才开始慢慢收取的,似乎成为人才中心增加收入的一种工具,一些地方之所以将档案托管费与办社保挂起钩来,恐怕目的也在这里,如果不采取这些措施,很多人是宁愿“弃档”,也不愿意每年多交这百余元甚至数百元费用的。
档案管理在当下的信息社会,似乎并没有多大作用,其存在的必要性也大可商榷。就算其有存在的必要,也不能有些人享受免费服务,有些人享受商业化服务。加之其所收费用不能说明流向,必然引起社会的质疑,它的存在,并不能促进人才的自由流动,反倒要引起阻碍作用,那么,对于档案费收取的“账目”,还是有好好算一下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