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用他们的亲身经历“辐射”更多人,提升劳模工匠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存在感”,让更多人看到国家对劳模工匠的重视和推崇,激励更多人从劳模工匠身上汲取养分和动力,从而正确选择自己的职业道路、职业态度和理想。另一方面,提高劳模工匠的经济待遇、政治待遇、社会待遇、服务保障等,让他们更充分地参与到社会生活和社会治理中。
据11月18日《工人日报》报道,近日,四川省劳模工匠宣讲团首场宣讲走进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作为首位开讲的宣讲员,中国电科集团第二十九研究所的高级技师潘玉华,向来自全国22所财经高校的400余名教师、学生代表分享自己的奋斗故事。在浙江杭州,来自各行各业的20名劳模工匠代表出现在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旁听席上,这是今年9月《公民旁听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暂行办法》出台以来首次邀请公民代表进行旁听。
首场、首次,传递出这些活动的开创意义以及对劳模工匠的重视程度。在旁听了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的上述会议后,有劳模工匠用“存在感满满”来形容自己的感受。实际上,这种劳模工匠的“存在感”不仅是他们自身的感受,更是我们这个社会所需要的。劳模工匠在我们今天的社会舞台上,应该有“满满的存在感”。
相关调研显示,不少基层劳动者、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和待遇偏低,社会地位不高,岗位吸引力不足;一些地方对劳模工匠的宣传力度不够,社会认同感不强;高技能人才的数量和比例偏低,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和质量亟待提升。相关统计显示,我国技术工人在就业人员中的比例远低于日本、德国等国家。我国高端技术工人需求缺口一直居高不下,远远不能满足国家经济发展尤其是中国制造的快速发展。
在这样的现实语境下,为劳模工匠发挥作用搭建平台、提供舞台,用他们的奋斗故事、敬业精神去感染人、激励人,用他们的高超技能、工匠精神去培养人、教育人,造就更多劳模工匠,是切实有效的选择。
设立“工匠日”,成立劳模工匠学院、劳模工匠本科班,将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写入教材……各地都在采取具体措施,提高劳模工匠的待遇,关爱劳模工匠的成长,激励匠心匠艺传承。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在劳模和工匠人才的培养选树、提高待遇和发挥作用等方面作出制度安排。
如果说此前不少劳模工匠在各自的岗位上默默奉献,甚至不愿“抛头露面”,那么今天,需要他们走出车间、走出工厂,站到社会舞台的中央,甚至参与到诸如立法等政治生活中。一方面,用他们的亲身经历“辐射”更多人,提升劳模工匠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存在感”,让更多人看到国家对劳模工匠的重视和推崇,激励更多人从劳模工匠身上汲取养分和动力,从而正确选择自己的职业道路、职业态度和理想。另一方面,提高劳模工匠的经济待遇、政治待遇、社会待遇、服务保障等,让他们更充分地参与到社会生活和社会治理中。
劳动模范是民族的精英、人民的楷模,大国工匠是职工队伍中的高技能人才。新时代的宏伟蓝图、人们的美好生活,需要数亿劳动者在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的感召下共同去实现和铸就。某种角度上说,劳模工匠这种“满满的存在感”,体现的正是我们国家、民族、社会的满满正能量和积极向上的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