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e网评】
适逢“五一”劳动节,江苏扬州邗江法院通报的一起“员工拒绝加班被判赔偿公司1.8万元”案件意外成了“网红”。
在劳动合同仍然存续且有效期间,劳动者对企业的违法要求有权说“不”,同时对企业的合法需求和管理也须执行、服从。透过个案,更应该反思的是,企业和员工之间应该用什么方式、心态去处理矛盾和纠纷。
当一个案件引起多方关注和争议之后,法院、法官更应该做好普法、释法的工作,对案件的来龙去脉、审理过程、判决依据包括判决结果有更具体和通俗易懂的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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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跟帖——
@Chaeles_17:没了这两个人,公司就不运转了?
@人民:让人心服口服,无非公平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