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人日报》报道,近日,浙江湖州出台了《关于建立“劳动者维权异常名录”的实施意见》,并发布全国首个“劳动者维权异常名录”。李某因为在短期内,多次通过要求高额补偿金、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等方式进行“职场碰瓷”,而被第一个纳入该名录。
“职场碰瓷”是指劳动者利用企业人事、安全、财务等方面的漏洞,通过不签合同、提供虚假个人信息等不诚信行为,刻意放大企业违法用工、违反劳动法律的现象,进而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由于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通常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劳动法律法规等对劳动者的权益给予了倾斜性保护。而一些企业在用工、管理等方面确实存在漏洞,甚至有违法违规之处,一旦遇到“职业职场碰瓷人”,很可能在仲裁或者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
有些企业因为害怕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进而影响企业信贷、融资等,往往会选择给付高额补偿、赔偿以息事宁人。于是,个别人在劳动权益受损而维权成功尝到甜头后,便动起了“职场碰瓷”的歪脑筋。
“职场碰瓷”不仅可能涉嫌敲诈勒索,同时虚假诉讼、恶意诉讼也可能造成司法资源的不必要“消耗”。建立“劳动者维权异常名录”,通过定期对劳动争议纠纷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将可能涉嫌违法的劳动者名单纳入劳动监察、仲裁、审判等机关的相关业务系统中,有助于对劳动关系领域的问题、动态及时掌握,也有助于及时纠偏,提高执法、司法效率。
说到底,一些企业在用工制度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给碰瓷者留下了把柄。“身正不怕影子斜”,企业应认真梳理现有规章制度,查漏补遗、修订完善,在严格落实劳动法律法规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企业基础管理水平。企业依法制定各类规章制度,合理设置设定权利义务责任,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也可以保护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需要各方共建,“劳动者维权异常名录”制度也有必要跟社会征信体系、公诉制度等做好衔接。让违法失德者寸步难行,让“职场碰瓷者”付出应有的代价,也是良法善治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