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月、6个人、调处25起案件……这是浙江省慈溪市总工会6名工会干部担任兼职仲裁员以来交出的一份成绩单。作为一项创新工作,今年5月,慈溪市总工会选调了6名工作满5年、法律专业知识深厚、符合任职条件的工会干部,加入慈溪市兼职仲裁员队伍,主动作为,到一线去,到矛盾最集中的地方,参与和谐劳动关系构建,让工会更有作为。(9月7日《浙江工人报》)
浙江省慈溪市总工会6名工会干部担任兼职仲裁员,不论对于职工来说,还是企业来说,或者仲裁部门来说,都是一件好事。因为这些工会干部长期在工会工作,最了解企业和员工的所思所想,特别是职工与企业之间产生矛盾和纠纷的深层次原因,他们比其他专职仲裁员更加了解、更加清楚。因此,这些担任兼职仲裁员的工会干部,在参与仲裁的过程中,不会出现偏袒某一方的情况,既讲法,也讲理,让双方都心服口服。
近年来,很多地方积极探索职工维权新方式,形成了“工会+仲裁”的维权模式,集“法律援助、纠纷调解、源头预防”三大功能为一体,提供包括业务咨询、法律援助、案件调解、仲裁确认的一站式服务,减少当事人维权成本,避免了职工维权“多头跑路”的烦恼,做到职工劳动维权“只进一门”。“工会干部成兼职仲裁员”更有利于“调”“裁”结合,通过案前引调机制,部分案件在初始阶段即被消化,不仅缓解了仲裁委和法院的办案压力,也使得劳动者以最快的速度成功维权,同时也缓解了用人单位的抵触情绪,使纠纷以圆满方式解决,实现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办案单位的三方共赢。
“工会干部成兼职仲裁员”使工会在处理劳动纠纷时在“调”“裁”结合的同时,由“调”向“裁”延伸,这不仅是现实的需要,而且非常具备可行性,值得各地借鉴。(胡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