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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工会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是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础
本网特约评论员 闻言
据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宣传组在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的消息,过去五年,各级工会积极做好源头参与工作,有力推动劳动法制健全完善。在这五年中,各级工会积极履行职工利益代表者维护者职能,加大源头参与力度。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相关委办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重点参与了《劳动合同法》等数十部涉及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在这五年中,地方工会参与制定的地方性法规1261件。现在,劳动法律体系已基本完成,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基本实现有法可依。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矛盾也是社会利益矛盾最基本的表现形式之一,工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协调劳动关系是工会的天然职责。作为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工会从产生之日起,就把维护工人权益作为自身的神圣职责。工人之所以组织和参加工会,其最基本的出发点和要求就是希望工会能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工会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就会失去职工群众的信任,更谈不上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特别是在劳动关系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今天,工会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作为劳动者代表,在新型劳动关系建立和运行过程中的作用必将随着市场经济秩序的自发调整而日益突出。工会发挥自身作用,积极协调劳动关系,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将有利促进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健全完善,推动经济、政治、社会协调发展、整体推进。
伴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急剧转型,职工的利益诉求日益增多,劳动关系矛盾愈发复杂多变,特别是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灵活就业人员等的权益面临新问题,一直以来,各级工会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立足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基本职责,在化解劳动关系矛盾中做了大量令人瞩目的工作。然而职工合法权益的内涵十分广泛,包括劳动经济权益、政治民主权益、精神文化权益和社会权益等多个方面,而在诸多权益中,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经济权益又处于最基本的地位,它与职工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广大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同时也是职工其他各项权益实现的重要基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最首要的,就是要切实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劳动经济权益。
劳动权的实现是劳动者其他各项劳动经济权益实现的前提和基础。维护劳动者权益最首要的是要努力帮助劳动者实现就业。只有维持良好的就业,持续较快增加就业,进一步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职工岗位转换能力,改善民生、维护职工权益、提高职工素质,职工群众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扩大消费才有坚实基础,经济发展才有持续的内生动力,投资和消费结构的调整才能落到实处,从而实现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的良性互动,经济才能真正得以发展。
收入分配是职工最关心的利益问题,目前在这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一线职工收入低且增长缓慢,不同企业之间、行业之间以及企业内部经营管理者与普通职工之间收入差距较大。要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分配秩序入手。只有推进收入分配体制改革,进一步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努力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让职工权益得以保障,社会机制才能显现公平,社会才能良性发展。
社会进步是全体人民生活随着经济发展同步提高,并享有充分的社会保障。只有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让职工群众不再有看病难、住房难、养老难、上学难之痛,职工群众才能没有后顾之忧,才是全体人民享有发展成果,社会才会真正全方位进步。
一个和谐社会是不可能允许社会成员权益受到侵害、家庭生活陷入贫困。畅通职工诉求,维护职工权益,帮助困难职工消除贫困是实现社会和谐的一项首要前提条件。只有畅通和规范职工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健全基本生活补助、医疗补助、学费补助制度,同时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确保困难职工群体不因住房、子女上学、医疗等问题造成生活困难,帮助困难职工家庭从贫困陷阱中摆脱出来,社会不安定隐患才能真正消除,社会才能真正达到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