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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丢票不能退”凸显了啥?
本网评论员 郭振纲
据《中国青年报》6月9日报道,近日有媒体报道称,铁路乘客丢失火车票后要求退票或改签,却遭拒绝。“火车票都实名制了,为啥不能退?”此事引发了部分公众质疑。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发现,类似情况也存在于实名制购票的公路客运系统。与铁路和公路客运相比,民航在这个问题上已领先得多。
分析媒体和有关部门披露的信息,不难发现“丢票不能退”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一是票证不联网,工作人员没法进行核实;二是检票人员目前依然靠手工验票,无法排除旅客凭身份证退票或改签后,再拿原有的车票去乘车的情况;三是防止倒卖车票,或者冒名顶替的情况出现;四是目前对于丢票的处理没有相关规定。
其中,有一个信息非常刺眼:所有这些理由的背后都体现了保护运营者的利益,而唯独缺失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环节。
火车票、公路客运票丢失不能退,根源仍在于管理滞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意识淡薄。比如,火车票、客运票不能联网,听起来似乎有一些道理,然而仔细探究发现不是那么一回事。现在火车票、客运票都已经实行了与飞机票类似的售票系统和方式,从理论而言,飞机票丢失可以退补,火车票、客运票也就可以退补。技术手段落后可以尽快更新,但以没有联网、手工验票作为理由有些牵强。再比如,实行票证实名制本来是防范倒票的一种措施,现在反而以防范倒票为名,限制消费者退票,不可思议。
如果有关部门强化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所有“丢票不能退”的理由事实上都是“伪命题”。比如,票证不联网可以通过系统升级进行弥补;比如,手工验票可以改为自动验票,通过身份证信息比对确认票证;比如,买票和退票系统里都有信息记载,如果出现了上述问题,可以事先对违规者进行堵截,事后对“作弊者”进行惩处……
如此看来,“丢票不能退”的理由无非是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如果管理部门加强对消费者的利益保护,强制要求运营部门提升服务水平和技术手段,上述原因都将不是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