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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破除社保“既得利益”重在统一管理体制
//www.workercn.cn2014-09-15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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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破除社保“既得利益”重在统一管理体制

本网特约评论员 弓长

  今天举行的第十届社会保障国际论坛上,多位社保专家表示,当前我国社保制度改革面临的最大难题是,如何破除既得利益者的阻力,实现福利权益的相对公平和均衡。国民未富先老,本应起到兜底和社会财富再分配作用的社保制度却存在诸多不公平,影响了社保效能的发挥。(据9月14日人民网消息)

  应当说,这一判断符合我国社保制度的现状。国家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目的在于稳定社会,尽可能让更多的公民享受到新中国成立的保障,因此具有实现公共利益的导向性。但由于资源的有限性,在具体制度安排中,先城后乡,既有城乡分立,又有城市不同身份分立,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由于城乡差异、就业身份等造成的不同群体社会保障利益的分化。再加上我国是在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探索新的社会保险形式,在“试点先行-逐渐推广-全面实施”的推广实施模式中,社会保险制度改革长期试而不定,制度及其管理权限很多时候是在改革中否定,在否定中改革,在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单位保障模式的利益仍然残留的情况下,许多新的各地特异的制度模式又被沉淀下来,打上部门推广后的地方特色,久而久之就会形成新的路径依赖,形成部门的利益和地方的利益,更重要的是,造成制度碎片化、决策权威丧失,直接影响着制度的定型、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要改变这种局面很难,因为它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强调指出的,未来以公平为目标的社保制度改革中,必将遇到来自既得利益地区、既得利益群体的强大阻力,能否破除这些阻力是改革面临的最大挑战。应对这个挑战,首要找准“牛鼻子”所在,而现在看来,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最大动力和障碍都在于管理体制。在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发展过程中,管理体系虽然曾凭借计划经济阶段统一、高效的管理而惠及广大城市职工,却也在多部门主管下走向制度监管体制的分割,使部门利益日益固化,制度的完整性与系统性遭到破坏。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是对原有利益格局的重大调整,责任分担机制的确立,决定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政府)、企业、劳动者个人责任的重新划分。如此巨大的制度变革与制度创新,如果没有强有力的行政主导,便不可能推进。因此,促进管理体制改革,是当前破除社保既得利益的关键。

  社会保险作为公共部门管理的内容,应当坚持公共治理的思路,一方面,在管理上使具有较多共性的保障项目集中起来统一管理,解决好社会保险管理上统一性与独立性的关系;另一方面要更好地发挥各部门的优势,使之相互协调一致,互相配合、相互制约,提高管理的整体效益。当然,由于这一过程会对现有的政府体制和一定的既得利益进行比较大的调整,阻力肯定不小。如果我们认为统一行政、统一标准、统一管理、政事分开是对的,就应当按照上述目标,加快现行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的改革。同时,也要做好做细改革过渡期的各项工作,促使改革顺利进行。首要推进各类社会保险制度统筹整合,为职工群众共享社会保障改革成果提供制度保证。其次,在制度初步整合的基础上,要坚定不移地推行用集中管理取代分散管理。再次,要由统一机构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征缴社会保险费,这是社会保险制度追求自我平衡、自我发展及通过专业化管理达到高效运行的客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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