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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日报》报道,在北京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举办的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表示,今年将通过人事制度改革,使大医院的医生从单位人变成职业人,使医疗人才流动起来,大医院的医生甚至可以在社区开办私人诊所,满足社区居民的就医需求……允许大医院医生开办私人诊所,这固然不失为一种缓解百姓看病难的有益尝试。但此举能否发挥其应有的效果,尚有待观察。
在我国,医生作为一种职业,多半是和其所服务的医院联系在一起的。以往,利用业余时间到其他医疗结构兼职,或是开私人诊所,被认为是涉嫌非法,不仅医院难以容忍,舆论也会对其口诛笔伐,称这种行为是不务正业,甚至是在 “挖墙根”。如今允许医生社区开私人诊所,应该说,这是一种新的尝试和创新。
但是根据允许开私人诊所的条件看,只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在该技术职务上连续任职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医生才可以在社区开私人诊所。符合这种条件的医生在数量上本来就不多,且他们多半都是医院的一线骨干,大多数精力都投射在单位的医疗服务上,时间上、精力上都很难抽身去开私人门诊。为此,就要通过某种改革,将这些专家型人才从繁忙的不必要的“头疼脑热”般医疗事务中解放出来,把好钢用在刀刃上,让他们真正有时间、有精力去看那些“疑难杂症”,去解除更多人的痛苦。
就我国目前医院的行政序列来看,公立医院基本上都挂着行政级别,而这背后对应的则是其资源和相应的权利。这些资源和权利的大小也给在其中工作的医生带来了待遇上的巨大差异,这也让公立医院的医生很难以下决心走出去。这也需要通过某种改革,变换考核机制,让能看大病的专家收入与其身份、贡献相对应,确保他们“不吃亏”。
另外,即便是有合乎条件的医生愿意且有动力做,他服务的单位会不会放行也值得关注。一名医生从入职到成为名医,作为其雇主和培养单位的医院都投入了相当多的时间和资金。如果放行无疑是对单位的一种损失。这就需要建立一种机制,既让双方都能接受,又能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
允许大医院的医生到社区开办私人诊所是未来医疗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缓解当前医疗问题的创新之举。但好事办好,还需要很多具体的制度和措施来提供支持。如果不能从基本的制度上予以改革,大医院医生开办私人诊所的政策效果恐怕会难以让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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