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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在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开幕式上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围绕完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和医务人员薪酬制度、构建医养结合型养老护理模式、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支持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等出谋划策”。
2013年,我国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从上一年的9.4%升到9.7%;老年人口赡养比为13.1%。按照国际化标准,当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7%,即视为老龄化社会到来。不可否认的是,老龄化已经成为社会必须直面的问题。
而由于我国医疗和养老体系长期割裂,卫生系统管医疗,民政系统管养老。造成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功能单一化,养老机构“养老不医护”,而医疗机构则是“治病不养老”,二者并不对接,给老年人的养老和医疗带来不便。正因如此,“医养结合”型的养老护理模式呼之欲出。
现阶段,“医养结合”面临的困难还比较多。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建设和运转,涉及包括土地、编制、隶属关系、医保报销、药品管理、行业资质等诸多问题,有待破解。另外,如何培养“医养结合”人才,如何制定“医养结合”的行业标准,也是摆在相关机构面前的新课题。
最令人担心的是,一些人对于“医养结合”仍然存在误解,认为医养结合仅仅就是把养老院和医院合并在一起,或者是养老院里开设医疗室,医院里设置养老病床。如果这样做,最终将使得医院和养老院的规模不断扩大化,对社区的覆盖也将日趋薄弱,脱离了“医养结合”方便老年人的初衷。
因为,我国的养老模式是“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在资源分配上遵循“9064”原则,即90%的老人居家养老,6%依托社区,进入机构养老的仅为4%。换言之,居家养老而非入住养老院,是我国老人的主要养老方式。如果“医养结合”的资源最终流入大医院和大型养老院,将导致大部分居家养老的老人面临养老资源和医疗资源匮乏的困境。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的统计显示,即便在收入水平较高的北京市,在2013年,北京城镇老人经济来源主要依靠退休金,家庭平均月收入在4700元左右,农村老人主要依靠养老金和子女赡养,六成人家庭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1至2万元之间占到两成。去机构养老,83.1%的北京城镇老人月承受额在3000元以下,七成以上的农村老人承受额不到千元。这样的承受额,远不能支付在机构养老的费用。
因此,“医养结合”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其能否在社区落实,向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扩充社区医疗机构的功能,使其成为既能够提供医疗服务,也能够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社区综合服务机构。例如,社区综合服务机构可以在送药上门、陪同就医的同时,提供上门护理、日间照料等服务。并且,应当鼓励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医养结合”领域,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降低老年人的支出。
随着城乡居民家庭日趋小型化,老年人口赡养比正在不断增加,尽快完善覆盖城乡的“医养结合”体系,留给有关方面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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