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向各地工会女职工组织发出建议,疫情期间协商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居家远程办公。图片来源:全国总工会官网截图
2月10日开始,全国多地企业陆续迎来复工。从近几日数据看,全国除湖北外其他省份每日报告的确诊病例数有所下降,说明各地联防联控机制及防控措施正在发挥作用。同时必须正视的是,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在确诊病例中,多个孕妇和新生儿感染的病例引人注目。
早前,国家卫健委曾印发《关于做好儿童和孕产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孕产妇和儿童是易感人群,并要求进一步做好针对孕产妇的疫情防控。有医生指出,作为新冠肺炎易感人群,孕产妇一旦感染,不方便用药,不易治疗,且病程发展较快。
面对即将上班、复工的现实,很多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及家属都担忧,许多人发出了居家办公或灵活工作的呼声。
令人欣喜的是,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近日印发通知,就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孕产妇和新生儿防护工作,保障母婴安全提出明确要求。湖北省也专门下发通知,强调要加强对孕妇的特殊保护。根据通知,企事业单位正常上班后,孕妇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实行弹性工作制,可以在家远程办公,直至疫情结束。所在单位不得扣减其劳动报酬,也不得损害其其它相关合法权益;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更是向各地工会女职工组织发出建议:积极推动用人单位加强生育保护,结合实际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居家远程办公、灵活安排休假及工作时间。同时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疫情期间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诉求,及时协同解决相关问题。
这些举措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对妇女健康需求的及时回应,是对女职工权益的切实保障,生动诠释了民心所向便是政策所指。
政策有了,下一步关键是要加大政策的宣传和实施力度。各地政府应加紧研究相关实施细则,对疫情期间和疫情过后返岗复工的女职工权益保护问题给予充分考虑。
特殊时期,特殊人群尤需特殊保护。切实加强女职工在新冠肺炎防疫期间的劳动保护,这不只关系到女职工个人权益,更关系到万千家庭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