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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诸多的城市公共安全事件中,比如地陷、塌楼、污染之类,查清事实、追究责任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找出某个人、某家企业、某个部门所应承担的责任,而更在于如何保障百姓今后的生活安全、生命安全和公共安全。对地方政府来说,百姓安居乐业是最大的政绩,反之就有可能是最大的危机。
这几天,甘肃兰州自来水污染事件成为国人关注的焦点。4月14日下午,兰州市政府新闻办再次举行发布会,兰州威立雅水务公司通报了其应对自来水苯超标事件始末,称3月8日该厂已进行了水质检测,下次检测应是9月8日,之所以4月能检测出苯超标,是因该厂承担了另外一项任务,纯属偶然。另外,兰州市政府宣布所有城区恢复正常供水,解除紧急措施,但同时称,危险仍未过去。
关于此次水污染事件,还有不少疑团待解,最重要的污染原因问题仍未有明确说法。此前更是出现了“一天一个版本”的局面:4月11日,甘肃省环保厅环境监测站称,“苯含量上升系水厂泵房实施清洗作业所致”;4月12日,相关政府负责人称“中石油兰州石化一条管道发生原油泄漏、污染了供水企业自流沟”;4月13日,又称“周边地下含油污水是引起自流沟内水体苯超标的直接原因”,而这油污来源于周边石化企业20多年前发生的爆炸泄漏和10多年前的着火泄漏。
不管怎样,一些基本事实是清晰的,比如,兰州市这唯一一家自来水公司维系着全市的用水,其输送自来水的自流沟由钢筋混凝土浇筑而成,建于上世纪50年代,使用已超过60年;自流沟上坐落着数家化工企业,自流沟与化工企业的部分管线交错重叠……
当诸多城市已采用抗腐蚀、抗震性和密封性更胜一筹的球墨铸铁管输送自来水时,兰州仍用着60年前的自流沟;至于自来水厂和化工厂分别应该建在城市的何处,基本是个高中地理问题,地理书上会说,“化工厂应该位于河流下游,远离居民区,且在盛行风下风向,而自来水厂通常建在上游,那里水质较好”——也许当初建厂和铺设管网时还没有如今的城市规划意识,但基本的安全意识不该没有。
近年来,一些企业出于故意或缘于过失,导致工业废料排入河流或者发生泄漏,进而造成当地水污染等事故并不鲜见,管线危机成为很多城市和居民生活的安全隐患。发生在兰州的自来水污染事件其实是对所有城市的又一次警示,在企业生产与居民生活之间、在经济利益与城市合理规划布局之间,不能顾此失彼,要尽可能避免地下管网的混乱交错,已然交错的要各司其职,对自己的管线尽到最审慎的注意义务,保养、维修、更换,不能有丝毫松懈和马虎。
过往的很多事故证明,今天的“恶果”往往是由某些部门的缺位、失职,某些环节出现纰漏、错误,某些人目光短浅、唯利是图所致。之于百姓的安全而言,诸多部门、企业承担的是一份共同责任,不过是谁责任重谁责任轻,谁负法律责任、谁背负道德和良心谴责的不同而已。
在诸多的城市公共安全事件中,比如地陷、塌楼、污染之类,查清事实、追究责任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找出某个人、某家企业、某个部门所应承担的责任,而更在于如何保障百姓今后的生活安全、生命安全和公共安全。
对地方政府来说,百姓安居乐业是最大的政绩,反之就有可能是最大的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