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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12月14日报道,伪造租赁合同和工龄,在3年时间里“掉包”23套公有住房获利,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梁溪房管所房管员张永良,利用管理漏洞买卖公房,成为监守自盗的“房耗子”。
早在2013年11月22日,张永良就被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判处罚金和没收个人财产。然而,无锡市滨湖区法院迄今未公布此案审理结果和案情。新闻一经披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此案引发社会关注,有两个看点:一是从安徽合肥的“矿耗子”、河北秦皇岛的“水耗子”,再到江苏无锡的“房耗子”,说明在一些地方、一些企业,侵吞国有资产的“硕鼠”不少;二是无锡市法院未公布案情,可能有一些不愿为外界了解的隐情,比如犯罪行为“影响较坏,波及面广,手段较为恶劣”等。
“硕鼠”也好,“小官大贪”也罢,都要有适合其生存的“土壤”。从已经披露的案情分析,国有资产底数不清,管理过程漏洞百出,权力行使失去监督,成了上述犯罪行为的共同成因。由于家底不清,一些犯罪分子肆意打国有资产的“主意”而难以短时间被发现;由于管理漏洞多,一些环节存在问题无法及时弥补;由于监督乏力,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公然篡改文件,却得不到有效制止。
国有资产家底不清,已经不是新问题了,由此发生的案件和造成的损失也不是少数和小数,然而“发生问题象征性地整改一下,没有发现问题就假装问题不存在”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依然是“外甥打灯笼——照旧”。老问题依旧属于“被遗忘的角落”,新问题等舆论关注热点一过,很快向老问题“看齐”。“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在这些地方、这些单位成了“过嘴不过脑”的顺口溜,统统被抛在脑后。
家底不清的危害重重,一方面它可能会造成巨额的国有资产流失,将一代人,甚至几代人打拼下来的“家底”短时期内败光;另一方面如果因此发生了犯罪案件,会将一些单位和部门的管理制度“撕”得千疮百孔。同时,家底不清给一些“内鬼”提供了机会,导致一些心存侥幸者一而再、再而三地“前腐后继”,教训深刻。
家底不清,漏洞亟待补上,这既是一些案件给我们的启示,也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的必要之举。各种“耗子”监守自盗的现象不可小觑,其背后存在的政策法规和监管机制的缺乏,必须引起重视。让家底明晰、管理规范、处置有序,应成为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这是防止“耗子们”监守自盗的最可靠的“防盗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