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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工信部已正式下文确认中国铝业公司大型稀土企业集团组建方案。这标志着中铝公司率先成为国家确定的大型稀土企业集团,并作为整合主体整合多省区稀土开采、冶炼分离、综合利用企业,成为业务横跨南北的大型稀土企业。与此同时,另外两家地方企业也获得了其所在地域的整合主导权,整合主体企业获得工信部的备案同意。在消息发布的当日,中国铝业股票涨停,稀土“国家队”渐渐浮出水面。
然而就在这一消息发布不久,世界贸易组织公布了美国、欧盟、日本诉中国稀土、钨、钼相关产品出口管理措施案上诉机构报告。上诉机构维持此前世贸专家组关于中方涉案产品的出口关税、出口配额措施不符合有关世贸规则和中方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裁决。
稀土被称为工业产品“维生素”,通过少量添加,能够大幅改善相关产品的性能。我国拥有全球超过一半的稀土储备和九成以上的稀土产量,但是在稀土行业,我国虽然掌握着供应命脉,但却在国际定价上并无多少话语权,稀土价格也长期低迷。一些国内中小企业为了增大销量不惜减价销售,更是将稀土价格不断拉低。
从理论上说,当一方在市场上拥有某种产品的绝大部分产量时,是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在与购买方议价时取得更多优势。更何况稀土被称为工业产品“维生素”,其在工业生产中的作用举足轻重。
造成我国企业在稀土市场上长期缺少议价优势的原因是多样的。首先,稀土名为“稀”,但其在全球范围内储量非常大,并不稀少,照目前已探明并公布的储量看,用上千年不成问题。另外,稀土是可回收利用的,尾矿、工业废渣,甚至手机都能用来回收稀土,稀土本身寿命较长,用量较省,加之可以回收,在一定时期内,稀土资源对于人类经济社会来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
另外,由于各地争相上马稀土项目,我国稀土产品的生产能力,已经远远超过了全世界的稀土需求量。一个产能存在过剩,本身又储量丰富、可回收利用的产品,能在国际市场上卖出较好的价位么?目前,国内一些大型稀土企业,其利润率已经与产量本身不符,而稀土过量开采中的资源环境问题已经引起注意。
在世贸组织稀土案败诉后,单靠出口关税和出口配额等行政手段来试图拉高稀土价格,为国内稀土企业谋求更多盈利空间,这条路已经明显行不通。
换言之,面对当下国内稀土产业的局面,有必要进行全国性的跨区域产业整合,形成拥有完整产业链的大型企业。而只有当产业整合完成后,产能调整才能实现。
稀土是一种战略资源,初具雏形的稀土“国家队”,能不能在国际市场上拥有定价话语权是次要的。当务之急,是如何在稀土行业整合中,发挥中央企业的资金优势、地方国有企业的资源优势和非公企业的市场优势,合理保护和有效利用稀土资源,维护好市场秩序和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