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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上海市教委公布了《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根据该方案,每名考生可填报两所院校志愿,每校可填报3个志愿。上海市教委新闻办表示,2015年春季高考将探索一名考生同时被两所高校录取的招生模式,“考生可以被自己填报的两所院校同时预录取,但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其中一所高校进行录取确认。这与传统意义上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有所区别”。(11月8日《中国青年报》)
虽然高校不断扩招,考生被录取的比率年年提升。但是传统高考中,考生只能被一所高校录取、“一招定一生”,学生和高校都缺乏相应的自主权。基于此,“考生可以被自己填报的两所院校同时预录取”的改革,与春季高考本身一样,符合应试教育体制向素质教育体制改革的大方向,是高考改革与教育改革的一大进步。同时,这种录取方式的变革,对大学与考生来说,无疑都是利好。
一者,处在大学的角度讲,“同时录取”机制决定了其录取考生的范围和人数将会有所扩大,这加大了高校的自主招生权。至于考生对大学伸出的“橄榄枝”是否“接招”,这与考生的个人选择与喜好有关,大学虽然不能左右,但“接不接招”,却显然能够反映出一所大学的竞争能力和水平。这对于促进高校间竞争、完善与提升教学水平、提升效益、扩大影响力等,无疑都是有极大促进作用的。
二者,处在考生的角度,“同时录取”无疑扩大了其选择权,有利于考生进入自己理想中的大学深造,同时也会大大降低弃学与复读学生的人数,避免招生指标浪费,教育资源浪费等。
当然,上海试行的“两校同录”模式尚只是对高考改革的小心翼翼的探索之举,一方面赋予学生的选择权仍然有限,另一方面,春季高考不同于夏季高考,不仅考生数量少,而且参与招生的高校数量少,缺少著名高校、重点本科院校参与,学生的可选择余地本来就小。从这点上说,“两校同录”机制对高校的倒逼影响较小。
不过,考生可同时被两所大学录取是教育改革的新举措,虽然还是一个迈出一小步的尝试,但其利好与进步意义却已经完全凸显。不管怎样,上海在春季高考中试行“两校同录”机制,终究是在高考招生录取制度改革中迈出了重要一步,相信通过试点与完善,其不仅能在春季高考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也将为正式高考提供模式和经验,为高考改革,为教育体制去应试化做出有益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