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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周刊:阅读是义务,是权利
苏墨
//www.workercn.cn2014-12-22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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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一定听过这样的说法:阅读是一种兴趣。这话没错。但如果只是从兴趣出发,那么要是没这个爱好是不是就可以不读了呢?我想说,在倡导全民阅读的今天,阅读远不该仅仅是兴趣爱好,它更应该是一份义务,一种权利。义务,于自己、于他人、于社会。权利,国家层面上要保证每个人有书读、有地方读、有机会读。

  2014年有太多关于阅读的利好消息。两会期间,倡导全民阅读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40余位政协委员联名呼吁全民阅读立法,该项工作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江苏、湖北、深圳等省市已陆续通过地方性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或办法;实体书店获得减免税款、专项扶持等优惠政策;越来越多的24小时书店屹立于城市的夜晚……

  有人疑惑:“这些事和我有什么关系?我读不读书难道政府也要管?这事管得了吗?”颇不以为然。但事实上,在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今天,以立法形式倡导全民阅读,更多的是要明确和规范政府在全民阅读活动中的行为,以之为公民的阅读权利提供法律保障。随着一系列公共服务工程的实施,在未来,每个公民都将享受到更丰富的阅读资源,更便利的阅读方式,更多彩的阅读生活。

  如今,每个人都希冀有健康的体魄、富足的生活。而在匆忙的尘世中,往往忘记了关照内心追求的那份充实与宁静。记得冯玉祥说过这样一句话:“能读书就知己过,常习字就能平静。”我深以为是。无论外面是怎样喧嚣焦虑、你积压了多少不安苦恼,一本书就会是避风的港湾。字里行间的款款深情让我们向往做更好的自己:更纯粹、更高尚、更广博、更坚韧。在晴朗的午后,一个安静而温暖的角落,一杯热饮一块可口的点心,读着那本心仪的书,这份微小的快乐,你我都曾向往。但现世已然安稳,我们的心灵却常常捕捉不到静好的岁月。而我们也许不会像捍卫其他社会权利那样去看重阅读的权利。

  这大抵是因为很多人都认为阅读是件私人化的事,有些大人物也表达过类似的观点。他们说得都很有道理,我读书少,不敢质疑。确实,读什么、怎么读、读不读都是自己说了算,除了教材上的东西,都会不考试,更和升职加薪、走上人生巅峰没有必然的联系。

  但阅读也应该是公共生活的一部分。每个人都有义务脱离低级趣味去往精神高地,每个人都有义务不断地提升自我变得更智慧,十万年来我们就是靠着这个一步步地爬到了食物链的顶端。这是往大了说。于我们自己的生活,阅读也会让人自我提升、自我发现,成就更有价值的人生。由于工作的关系,我经常收到读者的来信,他们给我讲述了太多一本书改变一生的故事,我个人也深受感动。因为读书,有人走出低谷,有人收获美好的姻缘,有人成就一番事业。阅读改变命运,诚不我欺。正如雨果妙语:书籍便是这种改造灵魂的工具。人类所需要的,是富有启发性的养料。而阅读,正是这种养料。

  今年世界读书日前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给北京三联韬奋书店全体员工回信中有这样一段话:“阅读能使人常思常新。好读书,读好书,既可提升个人能力、眼界及综合素质,也会潜移默化影响一个人的文明素养,使人保持宁静致远的心境,砥砺奋发有为的情怀。读书不仅事关个人修为,国民的整体阅读水准,也会持久影响到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阅读,正如不眠的灯光,照亮着我们内心的归途。

  新的一年即将来临,工人日报开卷版依旧将与您一道珍视那份阅读的情怀、守护那份阅读的权利,我们视之为义务与责任。世间何物贵,无价是诗书。愿阅读能给我们带来更强大的生命动力,愿我们在阅读中开启更多的人生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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