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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记者从广东省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获悉,1月27日起至1月30日,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水、副市长喻丽君带队率多个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下沉镇街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记者了解到,其实这一检查行动从上个月已经开始,目前排查发现欠薪企业282家,为1.95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1.12亿元。(见2月2日《广州日报》)
这1.12亿元工钱,凝结着职能部门的关怀。试想,如果有关部门不主动出击,农民工或许讨不回自己的血汗钱,起码不会这么快讨回。对于辛苦打工的农民工来说,他们讨的是血汗钱,讨的是公道和尊严。对于有关部门而言,帮农民工讨薪是行政责任也是法律义务。
相对于其他一些地方的讨薪专项行动,东莞相关部门的做法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其一,有关职能部门自觉行动,不等不靠;其二,此次讨薪执法检查阵容强大,市人力资源局会同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总工会共9部门,更有震慑力;其三,有关职能部门不走形式,全力排查,不留死角。
此外,还需提及的是,联合督查组由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带队,释放的信号更明显。按照通常的一般做法,为农民工讨薪,往往由直接的监管部门出面,人大出面的似乎较为罕见。其实,人大出面可以监督监管部门恪尽职守。有了人大监督,职能部门必然更有压力和动力。
除了职能部门一致行动外,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还郑重告诫各位企业主,要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采取逃匿、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涉嫌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众所周知,2011年5月1日,恶意欠薪入罪开始正式实施,司法机关认定为恶意欠薪的企业主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人社部等12部门曾联合发文,要求加大监察力度,做到“一地举报投诉,区域联动受理”;人社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下发通知强调,对不依法移送和办理欠薪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要追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但要让法律和相关制度发挥最大的效用,执法部门必须对恶意欠薪方及时亮剑,不姑息也不迟滞。
为1.95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1.12亿元,可能并不算多。未讨回的工钱,也许更多。但只要有关部门创新讨薪模式,梳理欠薪特点,完善并固化行之有效的讨薪途径,再接再厉,农民工欠薪问题将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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