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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广州市政府第167次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通过了《广州市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规定》,提出扩大社会服务管理的退休人员范围,今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单位退休人员,将被纳入社会服务管理的退休人员范畴,公务员群体也包括在内。
去年以来,养老金“双轨制”并轨政策破冰。但是,不仅要破除在养老保险的缴费和养老金享受上的“双轨制”,也应当包括破除养老服务和养老管理上的“双轨制”。因此,广东公务员退休以后,和企业退休职工一样,纳入社会化服务和管理的范畴,可以说是破除养老“双轨制”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破除养老“双轨制”的必然和延伸。虽然目前我国对于退休公务员纳入社会化养老尚无全国性的方案,值得肯定的是,广州的做法是一种有益探索。
一直以来,公务员和企业职工的退休养老待遇差为人们诟病,在破除了养老金差异之后,养老管理和服务是这两大类群体最后一部分待遇差。我们知道,在公职单位,都有诸如“老干部处”之类的部门,有专门人员确保老干部的一些正常福利和权益。然而,公务员退休之后,在实际上已经离开了工作岗位,单位再设立单独的部门对他们进行管理服务,自然有增设机构编制之嫌,不利于精简机构和人员。
更重要的是,退休公务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有助于消除公务员退休之后的种种特权。我们知道,许多高级别的退休公务员,即便在退休之后,仍然有许多的特权。既然退休金已然由社保发放,既然退休公务员已经功成身退,那么,就应该回到普通市民的层面,剔除所有的特权,剔除所有额外福利。而真如果能做到这一点,无论是对单位,还是对公共财政,都会是一种“减负”。
此外,养老的社会化,是我国养老体制的改革重点。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干预”的原则,更明确了建立社区化养老、居家式养老等模式的任务。公务员也应该接轨到整个社会化养老机制中去。更何况,企业退休人员早已纳入社会化管理。而退休公务员再由单位来负责养老,则显然就会形成另外一种“双轨制”,会形成新的不公。虽然福利也许涉及的金额并不大,只是一些小事儿,但是,却关乎于养老是否真正彻底做到待遇公平。
这一做法未来会在全国推广吗?笔者认为,广东的探索积极性已经很明确,但是退休公务员纳入社会管理,还需顶层决策。比照养老金双轨改革经验,对于退休公务员的真正与原单位脱钩,纳入社会化服务管理范畴,走完破除养老“双轨制”最后一公里的路程,我们也寄希望于顶层的决策。社会上的所有退休人员都纳入社会化养老,毕竟是大势所趋和人心所向。(原题:退休人员全部社会管理将破除养老“双轨制”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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