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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后”猪蹄、“80后”鸡翅……有的比一些年轻人年纪还大的“僵尸肉”通过走私入境,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宵夜摊、餐厅。6月份,海关总署在国内14个省份统一组织开展打击冻品走私专项查缉抓捕行动,成功打掉专业走私冻品犯罪团伙21个,初步估计全案涉及走私冻品货值超过30亿元人民币,包括冻鸡翅、冻牛肉、冻牛猪副产品等10万余吨。(见6月23日新华社报道)
这已不是走私“僵尸肉”首次曝光。早在2013年5月,广西南宁市警方就曾查获一个冷冻肉走私窝点,其中一些鸡爪包装日期竟然是三四十年前,“资历”最老的显示封存于1967年。
根据原商业部制定的《冷库管理规范(试行)》的规定:肉类在-18℃条件下,保质储存期为10~12个月。这些“70后”猪蹄、“80后”鸡翅,已经远远超出保质期几十倍。它们中有的来自疫区,加之走私肉运输条件恶劣,其卫生安全和食品质量不堪想象。此外,后期加工环节中,不法分子往往大量使用过氧化氢等违禁添加剂,从而对公众食品安全造成严重伤害。
走私“僵尸肉”屡禁不止,一方面在于经济利益驱使。以鸡爪为例,一吨冷冻鸡爪的进货价仅为4000~5000元,经过解冻、加工、包装后,一吨售价高达2万元,利润不菲。另一方面在于监管部门群防群控机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目前,各省份都成立了打击走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海关、公安、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十几个部门,看似参与度很高,但有时常常是“谁都参与、谁都不管”。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走私“僵尸肉”一路狂奔,严重威胁公众食品安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将其坚决挡在餐桌之外。除了打击冻肉专项行动,有关部门更需要厘清职责,明确分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监管体系。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加强走私冻品的源头管控。各地质监、工商、食品监督部门应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次,在流通环节严把第二道防线。目前,互联网购物平台已成为非法入境冻品的“集散地”,为此,必须明确电商平台的连带责任,促使其对入驻商家进行切实有效的严格监管,形成强有力的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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