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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路上:奇葩“感恩文化”背后的“权利贫困”
杨召奎
//www.workercn.cn2015-09-17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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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华商晨报》9月10日报道,9月9日,有网友爆料称,在沈阳铁西建设大路与爱工街路口广场,一火锅店的员工集体跪拜领导,高喊“感谢×总,给我工作!”该火锅店负责人称,确实有跪拜动作,但这属企业文化中的感恩文化,喊的是感谢父母养育之恩及企业做大做强之类的口号,并不是感谢领导给工作。

  劳动者付出劳动,为用人单位创造利润,获取相应的工资报酬,本是天经地义的事,并非是用单位的恩赐。而这家火锅店却让员工在广场上集体跪拜向老板致谢,还美其名曰“企业文化的感恩文化”,这实在是太过牵强!

  感恩和孝道是一种美德,企业文化强调感恩父母并无不妥,但企业完全可以在日常宣传教育中以及企业领导的言传身教来引导员工,根本不需要通过“跪拜”这种方式。再者,从新闻报道来看,员工跪拜的就是企业领导,员工父母根本没有在现场,又何来感谢父母养育之恩之意?

  “企业文化”似乎成了一个筐,啥奇葩规定似乎都能往里装。前几年,在大连、重庆、哈尔滨等地都曾发生过企业让员工下跪的新闻,或是感恩企业,或是激励再创佳绩,无一例外都打着企业文化的幌子。

  有心理专家认为,这样的跪拜会造成员工羞辱、恐惧与焦虑。而有律师表示,火锅店的做法是一种践踏劳动者权益,涉嫌违法的行为。而笔者以为,企业让员工集体下跪,不仅侵犯了员工的人格尊严,还折射出当前劳动关系中我国劳动者的“权利贫困”。

  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自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但双方之间存在隶属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劳动者往往是弱势的一方。劳动者地位之所以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其形成原因颇为复杂,或许只有把它放到中国经济近几十年高速增长的背景中加以考察,才能获得真切的理解。

  但如果从劳动者这个角度来分析的话,不外乎有两种原因:一是由于就业形势严峻,有的劳动者为了获得工作、较高的工资报酬或者保住饭碗不惜放弃自己的部分权利。而企业依靠强势地位,可以对员工提出不合理要求,比如不给双休日、不支付加班费、不准带薪休假,比如在管理制度上,沿袭等级制的内在结构,要求员工绝对服从,此次“员工跪拜领导”就是一例;二是由于政府相关部门作为不力、执法不严,加之法律途径维权过于繁琐、且成本太高,劳动者不得不“忍辱负重”,放弃了自己的尊严。

  因此,要让跪拜领导的劳动者站起来,法律法规必须硬起来,政府有关部门必须硬起来。一方面,劳动关系法律体系必须随着劳动关系的发展现状进行修改和调整,从而不断完善。废除和撤销不适用的部分,简化不必要的法律程序,增添适应新形势的法律规定;二是政府有关部门严格执行现有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让跪拜领导的劳动者站起来,还需要企业尊重员工的主体地位。企业应该意识到,真正尊重员工的主体地位,注重对员工的人文关怀,充分尊重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靠强迫员工做出仪式上的“忠诚”或者行为上的服从驱使,才能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创造力,才能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才能真正让企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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