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国栋:八成非公企业未缴公积金应严查
//www.workercn.cn2014-06-17来源: 中工网—《吉林工人报》分享到: | 更多 |
目前,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达1186亿元,资金规模超过社保基金。但住房公积金缴存主体集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大部分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没有住房公积金。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不足20%,其他非公企业覆盖面就更低了。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不缴公积金的单位处1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对此,不少欠缴企业宁愿缴纳罚金,也不愿意为职工缴存公积金。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与住 房公积金贷款利息之间的差价,让没有公积金的民企职工很受伤(6月15日《湖北日报》)。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不为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单位处罚过轻,是不少企业拒缴公积金的重要原因。但有关 部门的监管不力,显然也是企业敢于公然违法的前提。以湖北省潜江市为例,该市1500家非公企业约有7.8万名员工,去年仅11家企业为393名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可见,在一些地方,非公企业不缴存住房公积金才是常态,甚至已经成了公开的潜规则。
为员工缴社保却没缴公积金的单位,明显属于故意不缴或欠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只要和社保部门核对一下数据,就能发现问题。但这些常识, 有关部门未必不懂,只是在故意装糊涂,生怕得罪企业。毕竟在很多中小城市,社保缴费基数偏低、允许企业不缴公积金都是其实现较低的用工成本,以吸引投资的优势。
要扩大公积金覆盖面,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缴存公积金的积极性,不仅需要完善法规,加大不缴或欠缴公积金的违法成本,还需要尽快改变政绩观,让政府部门敢于得罪企业,而不是在“一切为了招商引资”的错误口号下投鼠忌器,连正常的执法都不敢进行,眼睁睁地看着广大非公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受损。
编辑:曹茂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