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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备:欠薪重灾区真就没治了吗
//www.workercn.cn2014-07-15来源: 中工网—《河南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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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9日到12日,近300名农民工围堵了位于北京朝阳区常营乡的千亩银杏(北京)养生休闲文化有限公司,称该公司拖欠其工资长达7个月。公司总经理被困在办公室里已经4天。被堵在办公室里的公司总经理称:“已经按合同向工程的承包方支付了3.05亿工程款,只是剩余20%的款项由于未办理结算而没有支付。按合同要求,这已支付的3.05亿工程款就包含了农民工的工资,工资应由承包商支付给农民工。”但工程承包方坚持要先拿到剩下20%的款项,可开发商坚持剩下的20%款项要在办理结算之后才有理由支付。(见7月13日《北京青年报》)

  拖欠农民工工资早已不新鲜了,人们印象最深的恐怕当属建筑领域始终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灾区。也许建筑领域是改革开放后最早实现市场化用工的领域,也成为最早大规模拖欠农民工血汗钱的重灾区。建筑农民工虽然有包工头统领,但仍如一盘散沙,当权益被侵害时,形成不了强大的维权力量。加之改革开放之初,流行着一种致富方法,好听的叫“借鸡下蛋”,实际上就是“空手套白狼”。建筑领域的农民工常被作为“下蛋的鸡”被“套”,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始作俑者常是开发商,其中不乏政府项目,后来,层层承包的款项拖欠,还有包工头的恶意克扣,都成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因。

  笔者遇到过被工头恶意克扣工钱的农民工哭诉;也见过一个包工头因被工程发包方有意拖欠和克扣工程款,被跟随他出来打工的同乡逼得有家难归;还听过一个工程发包的老板诉苦“已按合同支付了工程款,可包工头想多要钱有意不给农民工钱”,挑动农民工向他讨薪。

  进入新世纪后,拖欠农民工工资所形成的社会问题,越来越受到政府的重视,政府对农民工工资清欠的举措一年比一年严厉,政府力量、司法力量加之职工群众组织的力量合力,一年一度集中打击欠薪行为,并将恶意欠薪入罪。严厉的清欠举措的确取得了相当大的效果,但在建筑领域这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灾区,依然难以根除。原因很简单,恶意欠薪入罪,但拖欠工程款不会入罪。实际上,工业企业也存在货款拖欠问题,可没人会在货款与劳动者工资之间画等号,企业拖欠工人的工资,欠薪责任就追究到企业身上。但在建筑领域,这个理念似乎行不通了,因为承包工程的劳务公司或工程队,如同是一个皮包公司,其资产主要是工程款。加之历史形成的原因,人们默认了工程款的经济纠纷与拖欠工资的劳动纠纷混同。

  由于经济与劳动两种纠纷的混淆,而处理两种法律关系问题所依据的法律条款不同,让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处理也变得复杂了。于是,政府采取补救措施,主导建立建筑项目工资保障金制度、工资按月发放制度、工资发放刷卡制度,但实际情况是,多种保障制度像是点缀,并不能在建筑领域普遍建立。任何保障机制不具有普遍性时,也就难以形成对劳动者权益的真正保障。

  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谓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所流行的用工制度不在劳动法的规范之内。因此,对于欠薪,至少先应该把劳动纠纷与经济纠纷分清楚,谁该负什么责任就负什么责任,对建筑领域的经济纠纷需要有更严厉和快捷的处理办法,对劳动者的保障措施重在到位而不是宣传上的点缀,还要把建筑工地的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实现以组织力量维权的有序性和可靠性。要将复杂的欠薪情况条条理清,才能更有效地治理拖欠农民工血汗钱的重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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