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方业:代金券抵工资侵害劳动者权益
//www.workercn.cn2014-07-16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分享到: | 更多 |
昨日,位于黄陂区滠口街的长松还建小区工地农民工向本报反映,该工地给工人们发“代金券”,而且只能在工地内部食堂和小卖部流通使用。“领多少券,最后结算时就抵扣多少工资。”(7月13日《楚天都市报》)
尽管该项目相关负责人回应称,“代金券”只是作为吃饭的凭证。但从代金券这一现象可知,该工地农民工没有足额按时领到工资,否则,工人手头不会紧张到连蚊帐等日用品都没钱买。
各地政府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整治多年,一些地方仍然没有实现按月发放,仍然在以工资或半年、一年的周期放发。这些农民工领到的代金券只占工资的一小部分,大部分仍然扣在企业手里,这种工资发放方式本身就是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象征。
根据国家规定,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发放。不经过工人同意,擅自、强制用代金券来代替、扣除工资是违法的,限制了劳动者对财产的处置权和自由选择权。
一叶落而知秋。从这起事件中可知,保障农民工权益,任重道远,而一些地方总是在制订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的规定和通知,但每年总会发生讨薪事件,以及其他侵害农民薪酬权的事件说明,规定总是被写在纸上,没有被落到实处。
编辑:曹茂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