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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山:央企高管薪酬改革是顺应民意之策
//www.workercn.cn2014-09-17来源: 中工网—《四川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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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政治局日前审议通过了《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方案》的原则精神是,“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统筹兼顾,形成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与企业职工之间的合理工资收入分配关系,合理调节不同行业企业负责人之间的薪酬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为什么长期以来,央企、国企负责人薪酬广遭诟病?其症结在于,它与广大职工薪酬悬殊过大,严重背离公平公正。按照《方案》要求,央企负责人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解释:这是从三个方面考虑的,一是作用和贡献,二是组织任命特殊性,三是企业职工、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在笔者看来,上述三因素,至关重要的是,首先要着眼于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其余两项也要理所当然地注重这一点。这就要求,公企负责人薪酬必须确定“封顶线”,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三项之和不得突破“封顶线”。而这个“封顶线”如何确定呢?关键就是要与企业职工的薪酬水平维持在一定的倍数之内。

  其一是与最低工资标准比。其二是与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其三是与社会平均工资比。只要明确了这三个“封顶比”,便可以保证任何一个公企负责人的薪酬不至于在当地“鹤立鸡群”,而且不同行业之间的公企老总的薪酬也可以相对平衡,不会有太大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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